大唐路、华银路等厂区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来源: 发布日期:200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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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拟对大唐路、华银路等厂区道路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1 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湖南省株洲市建设北路1号, 本次厂区道路改造工程主要为大唐路、华银路等厂区混凝土道路加铺沥青混凝土,以及厂区混凝土道路局部损坏修补工作。 2 建设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建设北路1号。 3 招标范围:本次厂区道路改造工程主要为大唐路、华银路等厂区混凝土道路加铺沥青混凝土(面积约10000m2),以及厂区混凝土道路局部损坏修补工作(面积约500m2)。 4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4 投标人报名条件: 4.1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以下称“投标人”)须满足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资质等级要求。 4.1.1 各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4.1.2 投标人在近3年内必须具有3个及以上类似施工业绩。 4.1.3 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4.1.4 本标段工程原则上不允许分包,需要分包的项目需经项目法人批准。 4.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条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标人应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由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出具承包工程许可证。 4.3 投标人须满足资格审查全部最低资格标准。 4.4 投标人应提供真实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具备上述条件的施工企业请凭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持法人代表证)或法人代表委托人(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到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报名: 4.4.1 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及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标人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主管部门核准的证件)。 4.4.2 投标人在近3年完成的与本合同工程相似的业绩及其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说明。(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资料) 4.4.3 拟在本工程担任项目经理(贰级及以上资格)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建造师必须具有本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中级以上职称,及拟在本施工现场或不在施工现场的管理和技术及主要施工人员情况。 5 公告期限:2009年8月6日至2009年8月10日 6 报名时间:2009年8月6日至2009年8月11日上午9:00(公休日照常上班)。 7 投标报名截止后招标人将组织资格预审,经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8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 标 人: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瑞华 电 话:8303145 13973322731 传 真:0731-283022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