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双新线、墙莫线改建工程(第二合同段) 路面施工招标公告 |
来源:中国工程招标网 发布日期:200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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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林至新市公路(以下简称“双新线”)改建工程和墙千里至莫蓉公路(以下简称“墙莫线”)改建工程分别已由浙江省交通厅浙交复[2007]214号和[2007]219号文批准建设。湖州南浔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业主,委托湖州市公路工程建设处进行建设管理,负责该项目的招标采购,委托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路面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1、凡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且路面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施工合同段的投标。 2、本次招标的双新线、墙莫线改建工程,技术标准为二级公路标准,路面宽10.5米,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共分一个施工合同段。合同段的主要工作内容为: 3、投标人可于2009年7月30日至8月3日8:30至16:30(北京时间,1、2号双休日正常报名)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格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到湖州市公路工程建设处(湖州市环城南路132号,联系电话:0572-2215142)洽购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请投标人派人参加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5、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洽购招标文件前办妥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电话:0572-2220041)交易席位,并缴纳席位费。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21日9: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 7、招标人定于2009年8月21日9:00时(北京时间),在湖州市招标投标中心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并随带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 8、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按施工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人民币50万元的投标担保(银行汇票或银行电汇)。投标担保必须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能划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且在湖州市招投标中心保证金专柜办妥手续。投标担保必须由投标人帐户汇出,汇款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开户名称: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建设项目交易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招标人:湖州市公路工程建设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