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湖南沅陵县为例:乡村公路失养护现象严重

  作为国家级贫困县和山区大县的湖南沅陵,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强势推动下,乡村公路建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截止2009年5月底,全县644个村,已有574个村通了路,通村公路总里程达2304.27公里,占全县总公路通车里程3194.27公里的79%以上。自2005年以来,累计完成通村公路硬化1051.3公里,占通村公路总里程的45.6%,474个村通了水泥路,占总村数的73.6%。然而,由于没有进行正常的维护管理,运行不久便出现路面断裂、龟裂、离层、起拱,“晴通雨阻”“通而不畅”现象比较突出。

   失养的乡村公路

  蚕忙至桃源县牛车河乡公路沅陵段(蚕忙至洞溪河)全长13公里,始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到了九十年代末,上级又投资上百万元对公路进行了改造,使路面扩宽了,坡度降低了,弯道基本上改直了,并且架起了连接蚕牛两地的洞溪河大桥。但是由于路面没有硬化,加上多年来无人管护,每年还有上万方的碎石要从这条路上运过,致使路面受到严重的损坏,全线到处坑坑洼洼,天晴是干氹,下雨象鱼塘;莫说车辆通行,就是步行都难以择路。用当地司机的讲法是:“大车可以慢慢摸,小车确实难得过”。稍有不慎,就会发生车翻人伤事故。

  太常乡木材资源丰富,全乡年计划砍伐量在8000立方米,一些木材运营商为节约成本,单车载重量极大,远远超过了公路可承载的重量,导致不少水泥路面出现了断裂,砂石路面坑洼不平。北溶乡现有的10条村级公路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崩下蹋,路面坎坷不平,已经无法正常通车。据县交警大队提供的资料显示,2009年1至5月,全县共发生重大交通事故12起,死亡15人,全部发生在农村公路上。

  笔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大部分通村公路基本上是采取国家补助和地方自筹的方式修建的四级公路或等外公路,由于资金缺口大,相当一部分公路的路肩、边沟及标志牌等配套防护设施没有到位,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薄弱,路面结构层厚度及设计负荷较低,只能维持农用车辆及轻型车辆的通行。随着通达、通畅工程实施,农村车流量明显增大,特别是一些超重货运车辆上路行驶,给本来就十分脆弱的农村公路带来了严重危害。在农村公路沿线,笔者看到,在道路上堆放砂石、泥土、木料等杂物现象十分突出。有些人把公路当晒场,随意在公路上堆谷晒谷;不少驾驶员不依规停车,把车停放在弯道处、交叉路口甚至公路当中,给其他行驶的车辆带来安全隐患;有的群众不经有关部门批准,随意在公路旁边修建房屋,随意搭建小商店,使本来就不宽的乡村公路变成了羊肠小道。

  失养的三大原因

  采访中笔者了解到,造成乡村公路失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乡村公路养护的责任主体不明确。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和2007年湖南省出台的《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将农村公路养护的责任主体明确为县(市、区)人民政府,然而现行《公路法》推行的却是“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管理机制,县级路政管理的权限尚未延伸到村,无法进行有效管理。乡村公路责任主体不明确,源自《方案》与《公路法》内容上的冲突,客观上导致了县里不便管,乡里不好管,村里管不了,乡村公路养护处于断档、脱档状态。

  二是乡村公路养护资金渠道不稳定。虽然沅陵县这些年通过实施“五五三三”工程,县级财政收入有了明显增加,但总体上讲依然是吃饭财政。按照国办《方案》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要求,全县仅通村公路每年的养护经费就需要230余万元,如果加上乡道养护经费,合计资金在500万元以上,县级财政无力承受。而乡村两级在通村公路建设中已经倾其所有,不少村负债严重,难以筹到常年用于养护的专项资金。遇自然灾害造成公路损毁,有企业的,找企业攒助一点,经济条件好的乡镇,乡镇支持一点,而绝大部分村难以筹到修复资金。

  三是乡村公路养护标准滞后,养护队伍专业性不强。据了解,目前乡村公路如何养护,养护什么,养护到什么程度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乡村公路养护人员大多没有经过专门训练,无法从事较为复杂的养护工作。大部分村采取的是季节养护和群养群护方式,养护也只是组织部分党员干部投几个义务工,砍砍草,清清沟,填填土,至于路面出现断裂、龟裂、离层、起拱,养护人员往往束手无策。

   解决问题的关键环节

  明确乡村公路管护主体,实现政府主导。要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配合”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将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权限延伸到村,由县级交通部门归口实施乡村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工作,制订统一的养护标准和考核办法;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乡村公路管理所”,由主管交通的副乡镇长负责,配备1--2名工作人员,将通村公路纳入政府统一管理,建立管护台帐,制订符合当地实际的管理措施;村级应承担起日常养护责任,以村委会为主体配备专职或兼职养护人员,沿线立牌公示路段养管理、护责任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落实资金保障,建立长效机制。要建立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部分专项补助、乡镇村组筹资筹劳为辅、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乡村公路养护资金筹资机制,建立乡村公路养护专项基金,为乡村公路管理养护提供资金保障。县级财政要按照国办《方案》规定的标准安排乡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资金,并随地方财力的增长逐步加大投入;村民委员会应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方式筹集资金;鼓励社会参与乡村公路养护,对公路沿线受益单位、社会企事业单位直接从事农村公路养护的,可实行减免营业税、减免养护过程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优惠政策。

  实行管养分离,推进乡村公路养护市场化。乡村公路管理部门以制定养护标准、监督养护质量、进行日常管理为主,而具体养护工程则交由专业公路养护公司实施,养护公司通过公开招标获得乡村公路养护权,以提高乡村公路养护供给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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