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建铁路上海至南京城际轨道交通站前工程乳化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
来源:中国工程招标网 发布日期:2009-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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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铁道部批准,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就新建铁路上海至南京城际轨道交通站前工程乳化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委令第27号);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令第12号); 4.《关于印发<铁路有形建设市场交易规则>的通知》(铁建设〔2008〕56号); 5.《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6.《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217号); 7.《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199号); 8.《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9.《关于沪宁城际铁路站前工程甲供物资(轨枕、乳化沥青)招标计划的批复》(建工〔2009〕129号) 10.《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城际铁路站前工程甲供物资(乳化沥青)招标计划的批复》(上局招办〔2009〕67号) 11.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12.有关批复意见和设计文件。 二、招标范围及包件划分:本次招标采购的乳化沥青共划分5个包件 三、招标方式 1.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进行。 2.投标人对所投标包件一包一投。 四、资金来源:铁路建设资金和自筹资金。 五、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1.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09年6月17日~6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2)发售地点: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龙蟠路171号514或428室)。 (3)购买须知: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银行信息如下),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购买包件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银行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044136186180809101 开户银行:江苏省南京市中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投标申请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分交表3原件一式三份)、单位介绍信和汇款凭证复印件。 2. 投标文件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09年7月8日8:00~9:00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 ①时间:2009年7月8日9:00。 ②地点: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上海市天目东路228号11楼1112室) 4.上述时间安排若有变化,招标人将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网站发布通知;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5.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安排现场考察,费用和责任自负。 6、投标保证金20000元,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电汇至: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 账号:31001519300055659542,开户银行:上海市建行闸北支行。 六、潜在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或授权的生产商; 2.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参加200公里/小时及以上铁路板式无砟轨道充填层砂浆施工的业绩证明,或应用该乳化沥青产品的板式无砟轨道充填层砂浆技术成果已通过铁道部技术审查或阶段审查; 3.具有ISO 9000系列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有近三年200公里/小时及以上铁路同类物资供货业绩。 七、评标定标 1.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价包括出厂价和运费。 2. 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报上海铁路局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核准后发中标通知书。 八、招标人信息 1. 招标人: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武凤远 电 话:025-85836019 传 真:025-85836019 电子邮件:tlcjw818@sina.com 2. 招标协助单位: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 联 系 人:董理、孙政 电 话:010-51876040、51876738 传 真:010-51876732 电子邮件:dongli@crmsc.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