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下线、马漕线公路路面大中修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投复[2009]107号、1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公路管理段,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及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一:大下线K0+000~K6+600段公路路面大中修工程 建设地点:新桥镇大旗头至下高塘村 建设规模:6.60公里(K0+000~K6+600) 工程造价:约350万元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项目二:马漕线K0+000~K7+360段公路路面大中修工程 建设地点:石浦镇马盘村至定塘镇上营村 建设规模:7.36公里(K0+000~K7+360) 工程造价:约500万元 工期要求:13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沥青混凝土路面 、沿线安全设施完善等工程 2.3质量要求:合格 2.4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二类(乙级)及以上,且在过去五年内(2004年3月~2009年3月)成功地完成过工程合同价200万元及以上公路大中修工程一个及以上; 3.2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叁级项目经理或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助理工程师或公路养护技师职称及以上,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以上,担任项目经理3年以上; 3.3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以上,担任过大中修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3年以上,并有工程师技术职称及以上; 3.4要求安全员每个项目 1 名;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要求宁波地区外企业须在宁波地区各县(市)、区建设局备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华翔大厦9号楼2楼) 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递交投标保证金,项目一为70000元,项目二为100000元(凭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应当采用电汇、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全国或华三省一市)的方式汇入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农行象山新丰支行39-703001040012500,电汇汇款人(本票、汇票的申请人)均应与投标人一致,且票据出票地应当是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地的行政区域范围内。 4.2招标文件每个项目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申请受理 5.1受理时间:2009年6月3日—2009年6月9日16时00分 5.2受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丹城丹峰西路161号)。 5.3投标人投标申请需提供的资料: ①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请登录“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实名或http;//www.xsbm.gov.cn/zbtb下载); ②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⑤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工作手册、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⑥宁波地区外企业需有宁波地区各县(市)、区建设局出具的备案证; ⑦完成过的类似项目须提供施工合同或质量鉴定报告; 说明:上述①~⑦条的所有原件和复印件在投标申请时同时提交,由投标申请受理单位审查,第①~⑥条资料审查后原件退还,其中第⑦条资料原件待招标人审查后退还。 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 一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报名参加上述两个项目的投标,但项目一中标后的投标人不进入项目二的商务标评审。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丹城丹峰西路161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公路管理段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丹西街道城西路57号 地 址:象山华翔大厦9号楼2楼 联系人:舒承效 联系人:郑玲 电 话:0574-65722957 电 话:0574-65778501 邮 编: 315700 邮 编:315700 传 真:0574-65723429 电 话:0574-65778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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