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界阜蚌高速公路一、二期改建工程2009年度沥青采购及芜宣高速公路芜湖主线收费站扩建沥青招标公告

经安徽省交通厅批复,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 “ 招标人 ” )计划对界阜蚌一、二期工程进行改建,建设资金已由招标人筹措。界阜蚌高速公路一、二期全长 97.504 公里,本项目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施工分为 2 个标段,现决定对本项目路面施工 2009 年度使用的沥青材料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此次招标工程量同时包含芜宣高速公路芜湖主线收费站扩建所需沥青材料。本次沥青材料采购共分 三 个合同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供货单位。

一、具体合同包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合同包

沥青类别

招标数量(吨)

计划供货时间

主要内容

01

70 号 A 级道路石油沥青

8050

2009年7月至2009年12月

中标人需将沥青材料供应并运输至安徽省界阜蚌高速公路一、二期改建工程和芜宣高速公路芜湖主线收费站扩建工程相应施工标段沥青混凝土拌和场入罐,并提供伴随服务。

02

SBS 改性道路石油沥青

8500

高强沥青

370

03

乳化沥青

880

改性乳化沥青(快裂)

1480

SBS 改性乳化沥青(慢裂)

510

高粘度改性乳化沥青

70

二、资格要求:
第 01 合同包:
(一) 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指基质沥青的生产厂家,也就是原油炼厂)应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代理商应取得满足上述要求的基质沥青制造商对本项目沥青采购所用基质沥青的唯一授权,且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
(二) 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的基质沥青近三年在我国 3 条以上高速公路上成功使用过;
(三) 制造商的道路石油沥青年生产能力不小于 50 万吨;
(四) 投标人的仓储库存能力不少于 1 万吨。

第 02 合同包:
( 一 ) 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
( 二 ) 生产商提供的改性沥青近三年在我国 3 条以上高速公路上成功使用过,高强沥青近三年在我国高速公路上成功使用过;
( 三 ) 生产商具备工厂化改性加工能力,改性沥青生产能力每天不小于 800 吨;
( 四 ) 改性道路石油沥青和高强沥青所采用的基质沥青必须是同一品牌,且采用的基质沥青技术指标满足本项目基质沥青技术要求。

第 03 合同包:
( 一 ) 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
( 二 ) 本项目沥青采购所用的乳化沥青、改性乳化沥青近三年在我国 3 条以上高速公路上成功使用过,高粘度改性乳化沥青近三年在我国高速公路上成功使用过;
( 三 ) 生产商具备乳化沥青的工厂化加工能力, SBS 改性乳化沥青应采用进口胶体磨生产,且改性乳化沥青生产能力每小时不小于 20 吨;
( 四 ) 各种乳化沥青所采用的基质沥青必须是同一品牌,且采用的基质沥青技术指标满足本项目基质沥青技术要求。

三、潜在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装订成一册交招标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2 、基质沥青、改性沥青、改性乳化沥青、乳化沥青、高粘度改性乳化沥青、高强沥青供应业绩的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等);
3 、01 包须提供仓储库存能力的证明材料(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鉴定证书等)。

四、01 合同包,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09年5月31日—6月5日每天 8:30—11:30,14:30—17:00 (北京时间),过期将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东路1157号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养护部(二),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人应于2009年6月15日17:00 时前将将所投合同包的 沥青样品(每种产品仅限一种样品,每种样品提供两铁桶,每桶约20公斤,每种样品须分别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标有投标人单位名称、样品型号) 送至安徽省界阜蚌高速公路管理公司,联系人:邓陈记;联系电话:13605510911。沥青样品的包装应确保在运输、装卸过程中无损坏,招标人对此不承担责任。投标人在送交样品时须提交承诺函原件(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招标人将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样品进行检测。未按要求提供样品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样品以及检测不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在资格后审中不予通过。

七、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 2009年6月19日8:30—10:00 (北京时间),提交至合肥市胜利路 18 号新亚大酒店 8 楼会议室。定于2009年6月19日10:00 时 ( 北京时间 ) 在合肥市胜利路 18 号新亚大酒店 8 楼会议室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出席,否则将视其默认开标结果。

八、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01、02 合同包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伍拾万(¥ 500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03 合同包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贰拾万(¥ 200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同城支票转帐,异地电汇。采用的转帐支票或电汇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汇出的款额,招标人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或以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 2009 年 6 月 18 日 10 : 00 时前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户,提交汇票或转帐后投标人应从合肥市长江东路 1157 号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财务部(二)领取交款凭据,并携带此凭据递交投标文件。

招 标 人: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长江东路 1157 号
联 系 人:连俊峰、邓陈记
联系电话:0551-4298907 、 0558-8761202
传    真:0551-4298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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