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环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沥青路面)招标

1. 苏州市市容市政管理局  的 南环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沥青路面)  已经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经090527)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2.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苏州市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市辖区
  (2) 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3500万元      建筑面积:0 平方米      工程性质:市政工程      招标金额:21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09-6-20 至 2009-9-22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0001 南环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标段(沥青路面) 2100.0000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 近二年无不良记录 近二年无不良记录,无在建工程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省外企业需到 苏州市三香路行政服务中心  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进苏州投标的资质核验书;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企业承担过工程获省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
注:类似工程以2年内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不小于2000万元市政工程(需含沥青路面施工)   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 2009年5月25号以后竣工。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请申请人于2009-5-27上午09:00至2009-6-3下午15:00的工作时间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报名。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2009-6-3 上午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2009-6-3 下午 15:00

7.其他:报名时请携带企业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IC卡(外地投标企业单项报名的请至交易中心二楼信息科办理)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单。 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一)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通用文本格式,(如采用通用文本格式请下载《资格预审申请书示范格式文本.doc》,如采用专用文本格式请到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二)附件资料:
1.报名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本市投标企业只需提交报名确认单原件);
2.《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最新年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省外企业提供进苏州市的资质核验书原件;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应提交原发包人允许投标证明;
5.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并请于 2009年6月3日下午:15:00-16:30    携带相关需核验原件材料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核验相关原件, 业绩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单及相应证明材料等)。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其它资料:1、报名材料需另附书面报名申请书(附单位报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传真等)
2、授权代理人须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交费证明复印件且附社保局有效联系电话、社保网址等可供上网查询的资料,以供核对。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筑﹝2006﹞68号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
招标人通过电脑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9  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307室
联系人:孙昊     
传  真:68256963-1002     
电  话:68256963-1030
邮  编:215011     
E-Mail:xinyizaojia@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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