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杨桥西路(白马路-洪山桥段)改造工程招标 |
来源:中国工程招标网 发布日期:200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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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杨桥西路(白马路-洪山桥段)改造工程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基建 [2009]5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建及装饰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州市杨桥西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西起洪山桥,经过江滨大道、工业路、二环路,终点止于白马路,全长3.86公里,规划深度40米,为城市I级主干道,路面为沥青砼。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综合管线、路灯照明、交通绿化等附属工程。单项工程费7300万元。主要工程内容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综合管线、路灯照明、交通绿化等附属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位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A标段:K0+000-K2+180,洪山桥至工业路路段 B标段:K2+180-K3+784,工业路至白马路路段 允许投标人申请参加一个或两个标段的投标,一个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在评标时,将按先A标段、后B标段的顺序进行评审。已获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参加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4 工期要求:A、B标段工期均为90个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各标段均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 3.7. 投标人在福州市区自有沥青混凝土施工设备(拌制设备和摊铺设备,提供设备所有权凭证) 3.8. 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 3.9.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监理企业在榕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榕建筑[2007]110号)的规定,企业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企业已在榕登记备案,其项目经理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11.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3章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和《专用本》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5月14日至2009年5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及电子文档)每份售价人民币10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人民币700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后不退。本项目采用无记名,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两个标段均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拾万元人民币。参加两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也只须提交伍拾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6月16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处; 7.2. 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企业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企业,其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榕施工企业登记备案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收款凭证复印件(原件核验)。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 地 址:福州市群众路190号汇福大厦3层 电 话:0591-83300490 传 真:0591-83334849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洪山镇工业路北段550号洪山科技园8#楼一层 , 邮 编:350025; 电 话:0591-83722566 传 真:0591-83722878 ; 联系人:张涛、刘佳佳 开户名: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闽都支行 帐 号:7341110182600174577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福州市北环东路1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