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大庆至肇源(黑吉界)段项目土建工程施工试验检测机构招标 |
来源:中国工程招标网 发布日期:2009-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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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大庆至肇源(黑吉界)段项目已经国家发改委(发改基础[2009]296号)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为大广高速大庆段工程建设指挥部,现对该项目土建工程施工试验检测机构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大庆至肇源(黑吉界)段项目土建工程,全长147.438公里,技术标准为高速公路。 本项目设一个试验检测合同段。 试验检测合同段划分及主要工程数量表 试验合同段 起终点桩号 里程 (Km) 土石方 (万立方米) 沥青混凝土路面(千平米) 大、中桥 (米/座) (全幅) 立体交叉(处) 第一试验 检测合同段 K17+845~K145+874.101 122.687 1020 2,562,994m2 495.84m/5座 90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证书和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类似项目的试验检测经验的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同时接受招标人试验检测和本项目施工方委托的试验检测。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具备上述条件者可持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于2009年5月12日至2009年5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11时30分、13时30分~15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13号(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所提出的问题以书面的形式传(送)至招标代理处。招标人对提交问题的解答将以补遗书的形式于由招标代理发至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补遗书24小时内,应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代理进行确认。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提交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形式为支票、银行汇票、电汇(投标保函不适用),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并保证在2008年5月30日前存到指定账户(递交的支票、银行汇票的复印件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账户名称: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哈尔滨市动力支行中山分理处 账 号:08-055101040002636 6、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1日10时,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递交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黑龙江省交通厅招标中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广高速大庆段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中兴北街67号 邮政编码:163311 电 话:0459-5879079 13359833168(于) 13304643433(赵) 传 真:0459-5879079 联 系 人:于可海 赵万彦 电子邮箱:haorf123@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13号1楼 邮政编码:150040 电 话:0451-55553981 传 真:0451-55553978 联 系 人:陆宇彤 李博 电子邮箱:55553978@163.com 监督机构:黑龙江省交通厅 投诉方法:按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第11号令 邮政编码:150040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72号 电 话:0451-826254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