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路路面热再生大修工程项目已由公司批准修建,并已列入基本建设计划。 2、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业主单位(以下简称“业主”)将对参加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合同段划分:此项目为车辙维修热再生试验工程,工程位于京藏高速路K445+500-K458+000公里处,包茂高速k76+600-K86+000和G208辅道K256+000-K265+000,本项目招标分1个合同段,合同号为NG-LM-1。
三、资质要求: 1、施工企业等级:热再生工程要求有建设部或交通部颁发总承包一级或路面一级以上资质或养护施工二级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作为总承包人在过去三年中至少完成施工额不低于500万元;三年中至少承担过两项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的施工项目,且必须有一项高速路就地热再生项目。 3、本项目合同段独立进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和自行分包。
四、发售标书: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凭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人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上述复印件一套。于2009年4月26日-30日(北京时间,下同)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30到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七楼709房间,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开标时间:2009年5月14日上午10时。 购买地点: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七楼709房间(地址: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9号,内蒙古工业大学西门向北800米)。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两本分别包装密封后加盖密封章,投标文件外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内高路公司路面热再生大修工程项目(合同号)投标文件”字样,于2009年5月14日9时-10时递交至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七楼709房间。
六、其它: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手段(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保证有关文件(补遗书、澄清通知)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 标 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9号 邮政编码:010051 电 话:0471-2305647 传 真:0471-2305653 联 系 人:闫旭亮 李美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