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祥福镇场镇道路改造工程(道路)已由成都市青白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青发改政务投资[2009]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青白江区招投标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青白江区祥福镇; 建设规模:对该场镇的同兴路、祥福西街进行改造,道路总长2150米。同兴路现状为砼路面【26m宽(机动车道12 m+分车绿带1.0 m×2 +非机动车道3.0 m×2 +人行道2.15 m×2)路面长500m,20m宽(人行道4m×2+车行道10.5m)路面长1450m】,两侧均有排水边沟;祥福西街现状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长200 m,车行道宽7.5m,两侧均有排水边沟。本次拟对原砼路面修补破损部分后加铺沥青混泥土;对原沥青路面由于破损较严重,需拆除重新做结构层后再铺沥青混凝土。同时对现状边沟进行维修和升高,对主要场镇进出口建筑进行简单立面改造和部分墙面粉刷。并进行小三线改造等相关市政配套工程。 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2006年以来(含2006年)至少1个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4月14日至2009年4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青白江区招投标服务中心(青白江区政府中路160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5月5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青白江区招投标服务中心(青白江区政府中路16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成都市青白江区祥福镇人民政府 地 址:成都市青白江区祥福镇 邮 编:6103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8-83305355 传 真:028-83691410
招 标 人:成都市青白江区招投标服务中心 地 址:成都市青白江区政府中路160号 邮 编:610300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028-83309787 传 真:028-836188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