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盐城市南洋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实施的南洋经济区城市大道、经六路道路工程已经盐城市亭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亭发改审[2009]56号、57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并已落实。现就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施工的投标申请报名及资格预审。
2、盐城伟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南洋经济区城市大道工程、经六路道路工程 (2)建设单位:盐城市南洋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3)工程地点:盐城市南洋经济区境内 (4)工程规模:城市大道工程长约2300米、宽约50米(24米快车道+2×4米绿化带+2×5米慢车道+2×4米人行道);经六路工程长约2300米、道路快车道宽15.0米 (5)工程内容:标段范围内沥青混凝土路面、板涵、管涵、雨水管道等工程施工 (6)计划开、竣工时间:计划开工时间2009年5月10日,计划竣工时间2009年8月10日。 (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计划
4、本招标工程共为七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主要招标内容为: 一标段为:城市大道(K0+000至K0+560),长约560米,含沥青混凝土路面、管涵、雨水管道的施工,造价约650万元; 二标段为:城市大道(K0+560至K1+100),长约540米,含沥青混凝土路面、管涵、雨水管道的施工,造价约625万元; 三标段为:城市大道(K1+100至331省道),长约580米,含沥青混凝土路面、管涵、雨水管道的施工,造价约650万元; 四标段为:城市大道(331省道至K2+140),长约440米,含沥青混凝土路面、雨水管道的施工,造价约450万元; 五标段为:城市大道(K2+140至光伏路),长约410米,含沥青混凝土路面、管涵、雨水管道的施工,造价约450万元; 六标段为:经六路北段快车道(331省道至纬一路段),长约1200米,含沥青混凝土路面、管涵、雨水管道的施工,造价约550万元; 七标段为:经六路南段快车道(331省道至小新河段),长约1100米,含沥青混凝土路面、朝阳河板涵、管涵、雨水管道的施工,造价约500万元; 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每个投标人均可申请参加上述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但一个单位只能中其中的一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及项目经理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施工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和要求: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始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建造师)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且能驻现场指挥施工,具备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等级(三级项目经理投标时应提供项目经理岗位聘用证书,二级及以上资质的项目经理投标时应提供市政公用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资格预审合格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投标时不得更换; (3)本次招标谢绝联合体投标报名; (4)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87号令)第三十五条进行处罚; (5)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资格(质)手续原件放入一号标书封袋内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如未递交者,其标书作无效标书处理。
6、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标明联系电话,手机和传真)到盐城伟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双元东路怡景花园9幢301室)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投标申请人于2009年4月9日8:30至2009年4月16日15:00前,将下列资料按规定装入“投标报名资料袋”中,并在封袋上注明“盐城市南洋经济区管委会城市大道、经六路工程施工资格预审资料”投至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2号投标报名箱(建设工程)”中,报名时需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注明所投标段。除本公告特殊约定外,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1)----(6)项资料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授权委托书原件;(2)《资格预审文件》原件;(3)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盖有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5)项目经理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其本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B类)。(6)项目组成员[含项目经理至少3人]在2008年以来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7)投标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以上证书和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证书原件和资料原件在资格预审时进行核对。
8、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9、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全数入围的办法。
10、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告知投标申请人领取《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或《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11、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2、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83080019;盐城市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电话:88587313。 招标人名称:盐城市南洋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张亮亮 联系电话:13912502102 地 址:盐城市南洋经济区
代理机构名称:盐城伟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登东 联系电话:13505103169 地 址:盐城市双元东路怡景花园9幢3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