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黄海路中段(洪泽湖路—青海湖路)工程二次招标 |
来源:中国工程招标网 发布日期:20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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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宿城新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的黄海路中段(洪泽湖路—青海湖路)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并已落实。现公开招标。 2、连云港万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代理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规模:全长约1241米,车行道7.5米*2; (2)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3)招标内容:沥青砼面层; (4)工程地点:宿城新区内。 4、质量标准:合格。 5、工期标准:25日历天。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报名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项目经理三级或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政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违规使用农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8)资审申请书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验收阶段,并已向原发包人提供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10)项目经理业绩:2006年以来,至少施工过同类型工程规模(合同造价300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或公路工程,且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 (11)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12)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需提供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详情登录宿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招标投标市场准入管理手续的通知》,联系电话0527-84338687邹工)。 7、请申请人于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4月8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30时报名(节假日除外),经办人须携带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业绩资料等(复印件)一份到 宿迁市招投标服务中心(太湖路181号人防大厦一楼)报名。 8、招标人:宿城新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孟宪云 电 话:0527-84500816 9、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宿迁市新园小区二期(世纪大道19号) 联系人:王慧 电 话:0527-84349686(传真) 13851372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