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北环路西延沥青路面(五标段)施工招标

1. 苏州高新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北环路西延沥青路面(五标段)施工已经苏州高新区财政局等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区财政出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2. 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苏州高新区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高新区
(2) 工程规模:沥青路面约3.2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32000 平方米   工程性质:建筑工程   招标金额:550 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2009-4-15至2009-5-15

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0001

北环路西延(5标段)沥青路面施工

550.000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并具有自建沥青搅拌站及沥青摊铺能力

二级及以上

良好,具有SMA、橡胶沥青及彩色沥青等类似施工经验。

良好,具有SMA,彩色沥青,橡胶沥青等类似施工经验。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并具有自建沥青搅拌站及沥青摊铺能力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二级及以上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省外企业需到 苏州高新区建管处 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进苏州投标的资质核验书;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请申请人于2009-3-24上午09:00至2009-3-30下午15:00 的工作时间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报名。
获取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2009-3-30 上午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2009-3-30 下午 15:00

7. 其他:报名时请携带企业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IC卡(外地投标企业单项报名的请至交易中心二楼信息科办理)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单。 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一)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通用文本格式,(如采用通用文本格式请下载 《资格预审申请书示范格式文本.doc》 ,如采用专用文本格式请到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二)附件资料:
1.报名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本市投标企业只需提交报名确认单原件);
2.《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最新年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省外企业提供进苏州市的资质核验书原件;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应提交原发包人允许投标证明;
5.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并请于2009年3月31日至2009年4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携带相关需核验原件材料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核验相关原件, 业绩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单及相应证明材料等)。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其它资料: 提供企业具有"沥青搅拌站及相应的沥青摊铺设备"的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筑﹝2006﹞68号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
招标人通过电脑随机抽签方式确定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9. 招标人地址:运河路8号
1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环路88号
联系人:王战
传  真:67255062
电  话:67482355
邮  编:215021
E-Mail:HXZBDL@126.COM

备注: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对于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或者有隶属关系的不得同时申请同一个标段;
2)本工程不接收联合体报名;
3)苏州高新区外施工企业须取得进高新区投标的资质核验书原件(到高新区建管处办理)。
4)类似工程说明:
企业类似工程以近3年内承担过SMA沥青、橡胶沥青及彩色沥青的工程,质量为合格,近3年是指2006年3月1日至2009年3月30日,以竣工验收报告上明确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建造师类似工程以近3年内承担过SMA沥青,橡胶沥青或彩色沥青的工程,质量为合格,近3年是指2006年3月1日至2009年3月30日,以竣工验收报告上明确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按苏建筑【2006】68号、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9家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重新进行资格预审;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时,采用“抽签法”确定9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入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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