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电新疆开都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察汗乌苏水电站实验楼及桁吊库房工程招标公告(更新)

察汗乌苏水电站实验楼及桁吊库房工程施工标(招标合同编号:CHWS/F8)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现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

1.1  工程概况
察汗乌苏水电站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和焉耆县境内,是开都河中游河段水电规划中的第七个梯级电站,距电站最近的铁路货运车站是和静火车站,至电站约90公里,其中省道约46公里,电站自修简易公路约46公里(宽7米,目前正在按照三级沥青道路改建)。
察汗乌苏水电站实验楼及库房工程位于察汗乌苏水电站厂房对面,开都河右岸。实验楼为砖混结构,地上两层,建筑总高度为7.45m,总建筑面积约708m2;桁吊库房为排架钢屋面结构,地上一层,建筑总高度为11.10m,总建筑面积约692 m2。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主要包括察汗乌苏水电站工程实验楼及桁吊库房、室内外供水、电暖、供电管线等项目的施工。
本标计划于2009年3月31日开工建设,2009年8月31日完工。

1.3  投标资质要求
(1) 必须具备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必须具有钢屋架及轻钢屋面的制作、安装能力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所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 近五年有类似房建业绩。
(3)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1.4  招标文件的获取:于2009年2月19日~25日(上午10∶00~13∶30时,下午16∶00~19∶30时,北京时间)在国电新疆开都河察汗乌苏水电站工地发售招标文件。届时请愿意参加投标且自认为满足投标资质要求的投标人的购买人持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原件)、有关业绩、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逾期不予受理。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贰仟元整(交回图纸时退还,每少一张图纸扣200元)。

1.5  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于2009年2月26日组织现场踏勘,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在招标人处准时出发。投标人须自备越野车辆和干粮。

1.6  投标地点及截止时间:2009年3月15日11:00时前(北京时间)在国电新疆开都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察汗乌苏水电站工地第二会议室。

1.7  开标时间及地点:2009年3月15日11:00时(北京时间)在国电新疆开都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察汗乌苏水电站工地第二会议室。


招 标 人:国电新疆开都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人民东路华誉商务大厦14楼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朱孔光 卞广利
联系电话:0996-5396043   0996-5396089
传    真:0996-5396042   0996-5396188
E - MAIL:kdhsd@gd-kdhsd.sina.net
收 款 人:国电新疆开都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新疆巴州支行库尔勒市百乐分理处
账    号:301002520900221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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