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市市政道路工程已由中卫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全额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中卫市建设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共5条道路,道路总长3157.11米,均为城市次干道,沥青混凝土路面。 招标范围:道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计划工期:日历日136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及有监理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2月16日至2009年2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下午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雪绒巷126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中卫市天合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中卫市建设局6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卫市建设局 地 址:中卫市 邮 编:755000 联 系 人:雍占军 电 话:0955-7067664 传 真:0955-7067676 电子邮箱:nxhc2010@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雪绒巷126号 邮 编:75001 联系人:刘君河 电 话:0951-6086303 传 真:0951-6086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