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 属 行 业:交通运输、铁路轨道工程 标 讯 类 别:国内招标信息 资 金 来 源:其它 所 属 地 区:广东省 招标公告内容:根据穗开管办[2008]11号批准,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代建单位:广州开发区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对永龙隧道及道路市政配套工程(永龙隧道北出入口至广汕路)一标、二标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永龙隧道及道路市政配套工程(永龙隧道北出入口至广汕路)一标、二标施工
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 联 系 人:林记龙 联系电话:020-82978412、13760776066
代建单位:广州开发区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莫明飞 联系电话:020-32068281、13925113311
代理机构:广东达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晓冬 联系电话:020-38858276、13570510494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萝岗区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工程起点为永龙隧道北出入口,终点广汕路,道路长约4700米,宽60米,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桥涵工程、边坡支护工程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本招标项目分2个 标段,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标段:一;工程范围:永龙隧道北洞口至YJK1+980;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桥涵工程、边坡支护工程等。 标段:二;工程范围:YJK1+980至YJK4+893.909 (广汕公路);工程内容: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两个标段,每个投标申请单位可就两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分别递交两套资格预审材料,两个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也可就其中一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五、预计发包价:总投资约24000万元;其中标段一:11000万元、标段二:13000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09年1月4日----2009年1月5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5:30。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报告时,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负责人并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市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敦促有关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证延期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安函[2008]50号规定情形的,执行该通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 资质 且其注册资本金的五倍必须达到本工程预计发包价; 4、投标报名人须完成在广州市建委的网上备案; 5、投标人具有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已在报名单位注册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或 壹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在广州市建委备案及符合广州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投标人自2005年10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并且中标价在5300万元及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应由广州地区范围内的任一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确认)、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类似工程所属有效的 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7、拟派施工管理架构人员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给排水工程师、市政路桥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拟派的施工管理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提供拟派施工管理架构所有人员身份证及近6个月有效的社保缴费清单。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必须具备有效的上岗证;安全员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给排水工程师、市政路桥工程师必须具备有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件。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0、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1月5日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2、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3、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4、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 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6、根据穗开规[2007]159号文,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报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接受报名时开发区规划国土建设局(萝岗区规划和建设局)网站 ( http://ghj.luogang.gov.cn/ ) 的“建筑活动不良记录”栏目上公布名单为准)。 17、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2005年度~2007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中净利润要求为正数,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2005年、2006年、2007年没有偷税、漏税情况承诺书,并提供税务部门和非税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5年、2006年、2007年的企业完税证明。 18、拟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必须能满足本项目的施工需要(最低标准详见附件二《投入本项目的设备配备基本要求表》,自有的提供发票或权属证明复印件,租赁的提供租赁协议书及出租方的发票或权属证明复印件,并且不能重复租赁)。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每一个标段):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2名的投标申请人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 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高于最高限价者视为无效标书,最高限价为经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审定的招标预算价。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 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摇珠会。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 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法定代表人必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证明书、身份证出席;授权代表必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出席。如投标申请人未能按时到达摇珠现场,或未出具上述要求证件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摇珠、放弃本次投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负。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五、投标担保: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标段一80万元、标段二80万元,被确定为正式投标人的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期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否则,招标人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其继续参与投标过程,并有权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十六、投标人不得擅自不参加开标会,因故不参加开标会的,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否则,招标人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其继续参与投标过程,并有权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十七、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开发区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八、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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