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机关大院道路绿化改造工程(一期)招标 |
来源: 发布日期:200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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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属 行 业:节能环保、园林绿化工程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三、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已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具体要求按建设局有关文件执行)的独立法人。 四、凡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工作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施工招标内容向招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五、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受报名,投标申请人须凭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注册证原件【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不允许在同一时间内参与两个或以上项目的投标】,于2008年12月9日10时至12月13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到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报名参加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投标申请人须向招标人递交以下投标资格预审资料,并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七、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电子邮箱、招标项目名称、及“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八、资格预审申请书于报名截止日2008年12月13日17时(北京时间)前送至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佛山市五峰四路二号建设质监大楼五楼招投标一部)。逾期送达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九、资格预审办法:招标人组成资格预审小组采用投票的办法进行,根据报名人提供的上述资格预审资料,先对投标申请人进行符合性审查,当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单位超过九家时,资格预审小组从企业资质、企业业绩、项目经理(建造师)资历及企业财务状况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投票,得票过半数单位为合格投标人;当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单位不多于九家同时不少于五家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单位均为合格投标人;当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足五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由于本项目施工工期紧迫,资格预审结果将在2008年12月14日通知各投标申请人,为能顺利进行下一阶段工作,请各投标申请人确保所提供的联系人电话(手机)能正常使用并通知到位。 十一、凡资格预审合格并被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人民币500元。 代理机构: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