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石油沥青采购 | ||||||||||||||
来源: 发布日期:200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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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标 题:石油沥青采购
3、凡国内具有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道路石油沥青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均可参加本项目道路石油沥青采购投标。 4、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须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前来购买招标文件(经销商还须持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于2008年12月4日~2008年12月12日(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到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交通局五楼生产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本次招标不集中组织标前会议,需要澄清和解答的问题,投标人请于2008年12月19日12: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传真至)招标人,招标人在2008年11月19日17:00之前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 6、投标单位必须在2008年12月2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下述地址,逾期不予接受。招标人将于2008年12月2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交通局五楼会议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招标人: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交通局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桥西大街21号交通局五楼 邮 编:024005 电 话:0476- 2212176、2212100 传 真:0476- 2212100 联系人:于国征、刘广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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