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港西部港区疏港道路工程第4合同段招标

所 属 行 业:交通运输、铁路轨道工程,市政建设、给排水工程 
标 讯 类 别:国内招标信息    
资 金 来 源:其它    
所 属 地 区:广东省 
 
招标公告内容:
工程编号:44038320070045003
工程名称::深圳港西部港区疏港道路工程第4合同段
工程地址:深圳市南山区

代理机构: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经 办 人:张丰
办公电话:0755-33338584、0755-27883752

建设单位: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
经 办 人:帅俊
办公电话:0755-26885197

计划总投资:233600.0000万元本次发包工程估价:32000.0000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0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深圳港西部港区疏港道路工程第4合同段,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工程(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疏解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含桥梁主体工程、桥面铺装工程,其中桥面铺装含防水涂层及沥青混凝土面层)、市政管线工程(给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照明工程的管道敷设部分),其工程范围如下:
(1)桥梁主体工程范围:为兴海大道(垭口-终点段)疏港高架桥(含桥头引道)2374.175m,桩号为:K3+978.489-K6+352.664。其中第24、25、26联(桩号:YK3+978.489-YK4+263.489及ZK3+978.489-ZK4+293.489)不在本次桥梁工程招标范围(但第26联右幅联间墩87号桥墩和左幅联间墩88号桥墩仍在本次招标范围)。
(2)地面市政道路工程范围:A、市政桩号K3+340-K5+653.977范围内的路基工程以及市政管线工程。其中市政K3+340-K3+560范围内下穿平南铁路的顶管、顶管始发井及顶管接收井施工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但管线穿管工作仍在本次招标范围。交通疏解道路工程含辅道6、辅道7和辅道8。B、兴海大道市政路K0+59.127-K5+653.977、港前路K0+010-K0+913.775范围内的路面工程(不含第1、2、8合同段范围内的交通疏解道路工程)。
(3)桥面铺装工程范围:疏港路兴海大道K0+100-K6+352.664及第1、2、8合同段的J、K、L、M、N、O、Q、R、S、U、V、X匝道范围内的桥面防水涂层、3cm厚浇注式沥青混凝土及5cm厚改性沥青玛蹄脂。
(4)现状市政道路修补工程范围:兴海大道市政路K0+59.127-K5+653.977设计范围的现状市政道路修补工程。

计划开竣工日期:2008年10月31日至2010年4月30日
发布招标公告暨投标报名时间:2008年12月3日09:00时至2008年12月9日17:00时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抽签定标法
资格审查方式:现场报名。
投标报名条件:本工程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预选承包商类别及组别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Ⅰ组;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一级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其他报名条件要求:a、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Ⅰ组;
b、项目经理资格条件:具有壹级项目经理(或建造师)(限公路或市政专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投标申请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d、投标申请人无不良记录(未被国家、交通部、广东省和深圳市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且与本招标人和深圳市交通局没有尚未解决的法律纠纷)。

另: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受到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施工企业(或监理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或监理工程师)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5、重要提示: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工作的通知》(深建管[2007]45号)的有关规定,凡是应招标的政府及社会投资工程,且属于预选承包商名录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地基与基础工程工程专业承包I和II组企业可承接的工程,应当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具体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地基基础与主体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中的地基基础与结构部分;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中的全部内容。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并办理企业信息卡及录入投标员指纹信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又方均需在深圳市建设局备案注册并办理联合体投标卡,主体单位投标员已录入指纹信息;
(2)办理“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会员登记;
(3)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

2、需现场报名的,投标人须由投标员携带企业信息卡,联合体投标由主体单位投标员持联合体投标卡,到福田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三楼11、12号窗口递交下列投标报名资料:
(1)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以及拟派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4)如有同类工程经验或在深工程经验要求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发包范围内有土石方外运工程的,在办理合同备案时应提供拥有正规泥头车队伍的证明文件或与正规泥头车队伍签订的土石方运输协议(附该正规泥头车队伍证明文件)。
注意:所有报名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上联系方式,装订成册(必须包括传真号码和手机号码);外地企业还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工作的通知》(深建管[2007]45号)的有关规定,凡是应招标的政府及社会投资工程,且属于预选承包商名录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I和II组企业可承接的工程,应当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具体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地基基础与主体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中的地基基础与结构部分;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中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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