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 属 行 业:交通运输、铁路轨道工程,市政建设、给排水工程 标 讯 类 别:国内招标信息 资 金 来 源:其它 所 属 地 区:广东省 招标公告内容: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公用事业局 2.单位性质:事业单位,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工程名称:佛山市禅城区永安路、锦华路维修工程施工 4.工程地址:禅城区永安路、锦华路 5.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德正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6.工程规模:维修道路面积12524平方米,工程建安费约150万元。 7.工期:10日历天。 8.按计划部门批准的投资计划,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
二、招标内容:永安路、锦华路维修工程的施工。
三、报名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及接受报名的时间、地点 1. 报名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已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佛山市(区)建设局颁发的有效《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2. 报名时须持有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代表证书、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的原件; 3. 报名投标起止时间:2008年12月2日9时至12月8日16时30分(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报名地点: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受报名,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
四、资格申请文件内容及要求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委托证明书(原件)和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 2.企业近两年已完成的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和工程验收报告)的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可);投标人需至少具有一宗面积20000平方米或以上的改性沥青摊铺业绩。 3.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的复印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简历和近两年已完成类似工程的业绩(合同和工程验收报告)的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或路桥类专业中级职称证书,持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 5.拟派项目负责人经企业注册地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证明文件(至少一年以上)的复印件; 6.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在我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不得同时参与两个及以上项目的投标,通过资格审查后若发现其在诚信管理系统中已登记或已锁定,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7.拟设项目机构其他主要人员名单和简历; 8.拟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清单及证明材料; 9.06、0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有关说明(包括有否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复印件,且报表须显示为盈利状态; 10.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传真。资格预审资料必须胶粘装订成册,加盖法人公章。递交资格预审资料时,请带以上资料的原件当场核对l近两年类似工程仅指: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日为2006年10月1日后、工程建安费100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l申请人递交的所有资料在本工程招投标全过程均有效,投标申请人须对其真实性负责,务必审慎对待,如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其投(中)标资格,并须承担相关行政、法律责任。
五、资格预审资料递交时间、地点、接收人及要求 1. 所有投标资格预审资料必须在报名截止日(2008年12月8日)当日14:30~17:30(北京时间)凭报名回执送至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98号后栋一楼,接收人为祝小姐。 2.递交资料时携带所有复印件的原件供核查。
六、资格预审原则 1.无原件或原件经核查无效的,该项资料无效; 2.资格预审办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资格评审小组,当报名单位超过9家时,评审小组从企业业绩、财务状况、综合实力、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业绩等方面采用投票的办法进行评审,得票最多的前9家的报名单位为正式投标人;当报名单位不多于9家且不少于5家时,所有合格投标单位均为正式的投标人;当报名单位不足5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1.招标文件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每份500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2.图纸押金500元,开标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图纸完整、齐全且无损即退还押金,过期不再办理退还,押金不退。
八、通知与确认:资审结果代理机构将以传真形式通知所有投标申请人。合格投标人请于24小时内以传真形式确认收悉。
招标代理:佛山市德正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工 电 话:0757-823215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