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 属 行 业:交通运输、铁路轨道工程,市政建设、给排水工程 标 讯 类 别:国内招标信息 资 金 来 源:其它 所属地区:四川省 招标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宜宾市叙府路东段及周边道路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宜宾市叙府路东段及周边道路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宜宾市叙府路东段及周边道路工程己由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办发[2008]297号关于叙府路东段及周边道路工程立项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宜发改办发[2008]51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宜宾市南岸东区叙府路东段(航天路—长江大道)。 2、建设规模:拟建道路全长504米,宽路30米段,沥青混凝土路面。 3、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 4、招标范围:叙府路东段道路建设及管网等配套工程,道路长504米,宽30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2005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3个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中级以上职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正式注册本单位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道路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是本单位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11月18日至2008年1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宜宾市南岸蜀南大道中段69号(宜宾市委党校办公楼五楼)宜宾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处持下列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收原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建造身份证、市政二级以上资质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006年至今的社保证明; (6)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投标登记介绍信(省外企业提供)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提供电子文档。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本项目不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8年12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宜宾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宜宾市上北街5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宾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宜宾市南岸蜀南大道中段69号地址: 邮 编:644000
联 系 人:周女士刘先生联系人: 电 话:0831-2379663电话: 传 真:0831-2379664传真: 开户银行:商业银行经贸支行开户银行: 账 号:2011053101648账号: 开户名称:宜宾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 (1)除身份证外其他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章,加盖的投标单位章应是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并应是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2)投标人提供的证件应在有效期内。超过了有效期,但投标人在有效期届满前按规定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了申请,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因此,超过了有效期,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决定的证件,应附行政机关受理延续申请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