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08年城区道路中修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
来源: 发布日期:2008-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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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属 行 业:交通运输、铁路轨道工程 标 讯 类 别:国内招标信息 资 金 来 源:其它 所 属 地 区:江苏省 招标公告内容: 1、海安县建设局建设的海安县新桥路道路中修工程已经海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国有,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海安县城江海中路至旺池东路; (2)计划开、竣工时间:2008年12月26日至2009年4月30日。合同估算价:110 万元.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新桥路道路、排水管道施工。工期要求:2008年1月20日前完成管道铺设、填土夯实,确保道路平整,行人出行通畅;春节后2009年2月9日开始道路施工,2009年4月底完成沥青面层摊铺。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符合以下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临时)建造师。 (3)必选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的资格预审申请; ⑥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⑦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⑧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递交资格预审材料需提供以下原件: ①、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③、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 ④、申请人报名须提交项目负责人贰级及以上注册(临时)建造师执业证明。 ⑤、报名经办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务合同、社会保险。 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请申请人于2008年11月25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到海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并于2008年11月18日至2008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获取资格预审须知。 7、其他:资格预审将按《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苏建招(2006)372号]进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海安县中坝南路12号, 联系人:桑培梅, 电 话:88869698, 邮 编:22660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旭龙, 传 真:0513-88815746 电 话:0513-888157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