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云埔工业区云埔三路道路市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所 属 行 业:交通运输、铁路轨道工程,市政建设、给排水工程 
标 讯 类 别:国内招标信息    
资 金 来 源:其它    
所 属 地 区:广东省 
 
招标公告内容:根据穗开计[2008]13号文批准,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代建单位: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现对云埔工业区云埔三路道路市政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云埔工业区云埔三路道路市政工程

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
联 系 人:袁工
联系电话:28068843
代建单位: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甘工
联系电话:32066863
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020-61082616

三、建设地点:云埔工业区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云埔工业区云埔三路道路市政工程(不包括长约150米的基本农田用地及一些零星用地路段):道路长约1970米、宽50米。主要包括本工程的市政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含渠箱)、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电缆沟工程、电信工程、交通工程等。(详见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五、预计发包价:约11000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08年11月19日--11月20日上午:10:00—11:30 下午:14:00—15:30。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招标办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报告时,授权委托人须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办理。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敦促有关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安函[2008]50号)规定情形的,执行该通知);
3.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贰级(或以上) 资质且其注册资本金的五倍必须达到本工程预计发包价(若投标单位不具备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照明工程、电信管沟工程等专业施工资质,投标单位中标后须将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照明工程、电信管沟工程等分包给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施工);
4.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工程专业壹级的 注册建造师或壹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在广州市建委备案及符合广州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 投标人自2005年8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 类似工程是指上述第3点资质所能承接的合同造价在5000万元及以上城市道路工程,需同时提供经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的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应由广州地区范围内的任一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确认)、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提供的业绩必须:工程详细地址、工程规模、类似工程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工程规模及竣工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6. 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入穗网上备案材料及查询路径;
7.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8.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1. 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2. 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5. 根据穗开规[2007]159号文,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报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接受报名时开发区规划国土建设局(萝岗区规划和建设局)网站的“建筑活动不良记录”栏目上公布名单为准)。
16. 若投标人不具备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照明工程、电信管沟工程等专业施工资质必须提交一份关于中标后须将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照明工程、电信管沟工程等分包给相关资质的分包单位施工的承诺书。
17. 拟派施工管理架构人员设置必须满足工程施工报建需要,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土建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电气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市政路桥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拟派的施工管理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提供拟派施工管理架构所有人员近6个月有效的社保缴费清单。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 必须具备有效的上岗证、学历证及本人身份证;安全员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土建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电气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市政路桥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必须具备有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件、学历证及本人身份证 。
18. 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2005年~2007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中净利润要求为正数,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2005 年、2006 年、2007年没有偷税、漏税情况承诺书,并提供税务部门和非税务部门2005年、2006年、2007年的企业完税证明。
19. 拟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必须能满足本项目的施工需要(最低标准详见附件二《投入本项目的设备配备基本要求表》,自有的提供发票或权属证明复印件,租赁的提供租赁协议书及出租方的发票或权属证明复印件,并且不能重复租赁)。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2名的投标申请人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 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计算招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经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审核的预算价为准。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二份, 一份正本 一份副本, 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届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不需摇珠时另行通知),授权代表必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时必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出席。如投标申请人未能按时到达摇珠现场或未按上述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摇珠,放弃本次投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负。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五、投标担保: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捌拾 万元,被确定为正式投标人的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期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否则,招标人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其继续参与投标过程,并有权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十六、投标人不得擅自不参加开标会,因故不参加开标会的,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否则,招标人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其继续参与投标过程,并有权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十七、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开发区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八、、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注意事项:
(1)招标文件购买费用500元/本(工本费概不退还),图纸押金500元,具体发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费用100元/人。
(2)拟委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报名后不允许更换,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项工程的投标资格,项目管理架构的人员在投标时必须保持一致。
(3)资格预审文件按广州市建委范本。
(4)附件: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资料) 附件二:投入本项目的设备配备基本要求表

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
代建单位: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广州筑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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