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区纬十路工程(解放南路-滨河路)招标
所 属 行 业:交通运输、铁路轨道工程,市政建设、给排水工程 
标 讯 类 别:国内招标信息    
资 金 来 源:其它    
所 属 地 区:江苏省 

招标公告内容:

1、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的城南新区纬十路工程(解放南路-滨河路)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沥青混
凝土路面面层供应服务的投标报名。

2 、盐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
(2)工程规模:纬十路全长约2200米,宽32米。沥青混凝土约9700T。
(3)采购范围:纬十路工程所需沥青混凝土路面面层的供应及服务,工程量约为细粒式3800T、中粒式5900T,具体以实际施工量为准。
(4)计划供应时间:2008年11月1日(具体供应时间服从招标人的建设工期要求),计划工期5日历天。

4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条件:
(l)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市政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路面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沥青生产、摊铺的设备和能力。
(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选派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职工,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并具备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项目经理投标时应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注册证书,三级施工资质的项目经理投标时应提供项目经理岗位聘用证书]。
(3)资格预审合格的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资格(质)手续原件放入一号标书的封袋内,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如未递交者,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5、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6、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7、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08年10月23日8:30至2008年10月30日18:00时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本单位介绍信到盐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点:盐城市解放南路48#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8、潜在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

9、潜在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10、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0515-83080019和0515-88587313。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  址:盐城市新都花园南大门西侧
联系人:成先娟
电  话:0515-86660050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  址:盐城市解放南路48号
联系人:孙飞
传  真:0515-88151819
电  话:0515-88428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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