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 属 行 业:交通运输、铁路轨道工程,市政建设、给排水工程,工程监理 标 讯 类 别:国内招标信息 资 金 来 源:其它 所 属 地 区:四川省 招标公告内容:
一、本项目经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广发改社(2008)60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比选方案备案号为广发改备(2008)27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 比选人(项目业主):广汉市规划和建设局 项目名称:广汉市湘潭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建设地点:广汉市湘潭路 实施时间:建设工期21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长1709米,宽35m,主车道沥青砼路面、花岗石人行道、雨水管、板涵、花台等 建设资金:财政拨款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监理1广汉市湘潭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监理丙级资质; (3)其他要求: 1、拟承担该工程的项目总监具有国家颁发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证书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2、比选申请人近三年有2个及以上已完成的200万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3、采用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提交比选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复印件)送(或传真)至比选人。 (4)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网站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08年10月21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08年10月24日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名:广汉市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银行:商行广汉正通支行 账号:2011100258898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报名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表三)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备注监理1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1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执行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08年10月27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广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网站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广汉市规划和建设局 地 址:广汉市长沙路 邮 编:618300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81052931 传 真:0838-5229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