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白云大道等五项大修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
来源: 发布日期:2008-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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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属 行 业:交通运输、铁路轨道工程,市政建设、给排水工程,工程勘察、设计、咨询 1.1 招标目的 1.2 项目概况 第二标段: 1.2.4规划用地文件:本项目为在原有道路上进行大修,不需另行占用建设用地,故无规划用地文件 。 1.2.5项目批准文件:穗发改城【2008】95号 。 1.2.6资金来源:城建资金 。 1.2.7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 1.2.8合同范围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旧有道路病害调查、检测;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及预算;工程量清单及限价编制;设计跟踪服务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施工配合(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用于材料设备和施工等招标的技术要求文件编制;负责规划报建;协助发包人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等 。 注:工程测量的内容包括控制测量、地形测量(修测)、线路工程测量等;岩土工程勘察包括地质调查、测绘、勘探、测试、室内试验等各项工作;工程测量及岩土工程勘察还应包括地下管线探测工作。 1.2.9本项目勘察设计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对两个标段报名;如果两个标段的第一名为同一单位,不能兼中,该单位将获得第一标段中标资格,第二标段由该标段第二名中标。 1.3前期服务机构 1.3.1机构名称:无。[注释]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中标无效。 1.4投标资格 1.4.1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注释]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设计资质证书 及 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乙 级工程勘察 资质证书。 1.4.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资质中的 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工程勘察 资质,也可以中标后分包给符合资质的单位。 1.4.4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 注释 ]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如果投标人在报名时未办理好备案,需提交承诺书,并承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办好备案,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1.4.5申请人须由副职或以上领导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 1.4.6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道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资格。[ 注释 ]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本专业(含相近专业) 高级工程师或 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 工程师。 1.4.7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必须由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时间为2008年10月21日及10月22日上午9:0 0~11:30时,下午2:00~4:00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人必须同时对两个标段报名,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2如果招标代理机构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要求的具体内容。据此,申请人可获得延长2个工作日补充完善,重新提交资料。 1.5.3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4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USB 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95105813 、020-28866079),以 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 1.6费用 1.6.1工程设计费总额全部支付给中标人,招标人向符合规定的投标人在设计费总额之外另行支付方案设计费(即补偿,补偿费用不在工程设计费总额内,由招标人另行出资,中标人将不予补偿),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招标人分别付给: 1.6.2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1.6.3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由投标人自行报价,但不得高于396元/米(需提供单价分析表)。上述费用包含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以及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苗木、养殖物赔偿等。对于超过深度要求超钻部分,其工程量不予计量。封航手续由设计人办理,发包人承担封航费用。 1.6.4工程测量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20%(工程测量费包括管线测量)。 1.6.5《项目建议书》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咨询费用 参照国家发改委(原国家计委)《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国计价格[1999]1283号)和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粤价[2000]8号)等国家规定的相关收费标准 计算编制费并下浮20%。 1.7工期 1.7.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接到发包人的通知函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7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过程中每星期驻现场不少于1天,若遇到问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场解决问题。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1万元;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7.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2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1万元;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7.3《项目建议书》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咨询合同签订后,在方案设计通过规划审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 1.8其他事项 1.8.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 1.8.2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8.3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 1.8.4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交易服务机构 监督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