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 属 行 业:交通运输、铁路轨道工程,市政建设、给排水工程,工程监理 标 讯 类 别:国内招标信息 资 金 来 源:其它 所 属 地 区:四川省 招 标 公 告 内 容: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迎宾大道北延工程路面黑化工程项目已由蓬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蓬发改审[2008]14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蓬溪县博兴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蓬溪县迎宾大道; 建设规模:道路长2092米,总宽46米,其中:黑化路面36米(含主车道、非机动车道);作绿化隔离带2×4米;路沿石10672米;概算总投资1031万元; 计划工期:75个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的全部内容及监理; 合同段划分:施工为1个合同段;监理为一个合同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施工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并同时具备路面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有至少3个且单个项目不少于壹仟万元的沥青砼路面工程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监理标段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类似工程至少3个类似业绩,且现场监理人员须有从事过公路路面黑化类似工程的监理工作经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省外企业须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在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登记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10月14日至2008年10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草市街123号时代锋尚608室)持以下资料及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一)施工标段: ①单位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是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规费计取证; ③项目经理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身份证;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测量员、造价员的上岗证、职称证、身份证及以上人员至2008年8月连续1年的社保缴费凭证和社保卡(或社保手册); ④并提供能够满足沥青混凝土热拌施工要求的相关证明(附自有设备发票证明、租赁合同或与热拌单位的合作协议); ⑤提供近三年已完成的相同类似业绩(沥青砼路面)3个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盖备案章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和业主查询电话); ⑥技术负责人和六大员均应持身份证到现场核实其真实性。以上资料出示原件留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监理标段: ①报名人须是拟派本项目的总监,持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存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原件; ②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存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③省外企业另需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在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登记证》(验原件留存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经网上核实,若发现投标人所提供资料有不真实或弄虚作假,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8年11月3日10时0分,地点为:遂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蓬溪县博兴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蓬溪县赤城镇蜀北中路592号(县广电大楼五楼市政工程科) 邮 编:629000 联 系 人:古应清 电 话:0825-5395330 传 真:0825-5395330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草市街123号时代锋尚608室 邮 编:610017 联 系 人:蒲先生 电 话:028-66259036、66259038 传 真:转分机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