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都大桥进口沥青材料招标

所 属 行 业:工程机械、工程材料 
标 讯 类 别:国内招标信息    
资 金 来 源:其它    
所 属 地 区:江西省 
 
招 标 公 告 内 容:

南昌市洪都大桥工程经江西省发改委赣发交运字[2006]505号文立项批准建设,总投资约16亿元。现就该工程的进口沥青材料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进口沥青材料供货单位,沥青材料采购估算总金额约3520万元。

一、招标范围
南昌市洪都大桥工程北起昌九立交,向南出线,经过庐山南大道,跨越铁路货场、京九铁路、瀛上河、丰和北大道、赣江北支、扬子洲、赣江南支、南止于南岸洪都北大道与青山路立交。主线全长9.6公里。路面结构型式包含中粒式沥青砼厚40mmAC-16C;粗粒式沥青砼厚70mmAC-25C、厚60mmAC-20C;细粒式沥青砼厚40mmSMA-13 改性。包括以下规格进口沥青材料及估计数量: 

材料名称 暂定供应数量 包装形式
70# 道路石油沥青 ( 进口 ) 3800 吨 散装
SBS 改性沥青 2600 吨(基层沥青为进口) 散装

 二、投标资格要求
1、法人资格:本次招标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销售进口沥青业务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经销商。
2、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3、供货能力:营业执照须有销售进口沥青材料的经营业务许可范围,具备在国内销售进口沥青材料的供货能力,有足够的散装沥青运输能力,财务能力良好;
4、类似销售业绩:近三年内(2005年6月至今),在国内具有单项供货合同在5000吨以上的进口石油沥青供货业绩2个及以上,凭供货合同和海关进口报关单查验;
5、拟用于本项目的进口石油沥青各项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标准,检测报告必须为交通部认定的综合甲级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检测报告,检测时间不得早于2007年7月1日。
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材料质量问题。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先报名的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销售企业可参加报名。

四、报名资料
1、报名时必须出具查验的原件有:
(1)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
(3)国外生产厂家授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进口沥青材料的许可证书;
(4)国外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及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相关资料;
(5)类似销售业绩:近三年内(2005年6月至今),在国内具有单项供货合同在5000吨以上的进口石油沥青供货业绩2个及以上,凭供货合同和海关进口报关单;
(6)拟用于本项目的进口石油沥青各项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标准,凭检测报告,必须为交通部认定的综合甲级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检测报告,检测时间不得早于2007年7月1日。
上述资料均需提交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2、报名地址:南昌市招标投标中心五楼(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
3、报名时间:2008年10月7日至2008年10月13日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代理:江西中昌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 军
联系电话:0791-8536622
传    真:0791-8536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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