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古高速公路宁东宾馆场区道路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银古高速公路宁东宾馆场区道路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厅以宁发改基建函(2004)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3:7,招标人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宁夏银古高速公路宁东宾馆场区道路工程,共分1个标段进行招标,建设地点在宁夏银古高速公路宁东宾馆院内,主要工程内容为填方3204m3,8㎝厚广场砖3828㎡,4㎝细粒式沥青混凝土2021㎝,5㎝细粒式沥青混凝土2021㎝,C25预制路缘石46.3m3,水泥稳定砂砾(厚20㎝)5922.8㎡,级配砂砾(厚20㎝)6011㎡等,预计工期为2008年6月5日至2008年7月25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具有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施工资质,具有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经验且信誉良好并能提供和本项目类似地质、地形条件和高等级路面施工业绩证明的企业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一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5月12日至2008年5月16,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426室持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并附带上述证件的复印件(盖有红色法人单位公章)及单位介绍信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8年6月2日15时00分,地点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宁夏银川银古高速公路银川主线收费站北侧大楼二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宁夏交通厅网站(www.nxcd.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地  址:宁夏银川银古高速公路银川主线收费站北侧大楼
邮  编:750004
联系人:冯先生  贺先生
电  话:0951-6153793
传  真:0951-615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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