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西绕城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项目已经豫发改交通[2007]1516号批准立项,已列入河南省公路基本建设计划。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投资和银行贷款且已经落实,中招国际招标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散装重交石油沥青和改性沥青材料采购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招标。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本次重交石油沥青和改性沥青采购招标划分为4个合同段,合同段划分见下表:
重交石油沥青和改性沥青材料采购合同段划分表
合同号 |
招标内容 |
数量(吨) |
对应路段及桩号 |
交货地点 |
LQ-1 |
重交石油沥青 |
8650 |
K0+000-K16+500 |
对应路面 1 标拌和站 |
LQ-2 |
重交石油沥青 |
8700 |
K16+500-K34+700 |
对应路面 2 标拌和站 |
LQ-3 |
重交石油沥青 |
8900 |
K34+700-K50+112.8 |
对应路面 3 标拌和站 |
LQ-4 |
改性沥青 |
7750 |
K0+000 - K50+112.8 |
对应 3 个路面合同段的拌和站 |
注:本表中沥青数量包含了铁魏路沥青数量,不再作为一个标段进行招标,供货地点及工程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本次招标的SBS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采用重交石油沥青,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重交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重交石油沥青和改性沥青材料采购招标的供货期预计为16个月。即2008年4月至2009年7月。
4、申请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4.1申请人若是国内或国际沥青生产企业,则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 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改性沥青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 年处理原油能力不少于150万吨(重交沥青生产企业应满足); (3) 年重交沥青生产能力不少于50万吨(重交沥青生产企业应满足); (4) 在国内自有固定的SBS改性沥青加工生产车间,且日生产能力不少于500吨(改性沥青生产企业应满足); (5) 在国内有固定的存贮设备及地点,储存能力不少于1万吨; 4.2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则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 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 具有沥青生产企业出具的销售代理授权书,且该沥青生产企业应满足本次招标对沥青生产企业的基本要求; (3) 具有固定的不少于1万吨的存储能力; (4) 具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若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时应满足)。
5、有兴趣的申请人应于2008年3月 27 日至2008年3月31 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66号(经三路和农科路交叉口)金成国际广场1号楼1302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重交石油沥青和改性沥青采购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每合同段(每套)售价共4000 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分别对两个合同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分别允许通过其中两个合同段的资格预审。
6、申请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交通部甲级试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不早于2007年1月份的重交道路石油沥青或改性沥青(含基质沥青)检测报告、生产企业出具的销售代理授权书或其它显示代理关系资料(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皆为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具有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同一合同段的资格预审。投资参股招标项目或承担招标项目代建工作的法人单位或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法人单位,不得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8、由于本项目工期紧张,申请人应同时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才会被开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必须在2008年4月16日10:00前递交至郑州天翔大酒店(郑州市经三路9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的文件将不予接受。
9、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递交文件截至期5天前必须向招标代理人每合同段提交人民币肆拾万元的资格预审保证金。
招 标 人:郑州市西绕城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秦女士 吴女士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8号 邮 编:450001 电 话:0371-60621076 传 真:0371-60621074
招标代理:中招国际招标公司 联 系 人:郭先生 林先生 联系地址:郑州市经三路北段66号金成国际广场 1号楼1302室 邮 编:450008 电 话:0371-65388038/8039转810/808 传 真:0371-65861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