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沥青混合料拌合站项目投资人招标 |
来源:中国工程招标网 发布日期:2008-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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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檀树沥青混合料拌合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武汉市蔡甸区交通局以蔡政交【2008】4号批准采用引进社会投资方式建设。武汉市蔡甸区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委托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对该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必须独立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形式的投标,投标人应满足的资格条件包括: 4.投标人均可携带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于2008年3月14日至3月20日9:00~11:00和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办事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宝丰路1号湖北商务大楼1410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人民币20万元的投标担保。 6.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 7. 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8日1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于2008年4月8日9时至10时(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送交至武汉市蓝天宾馆北楼第二会议室(地址: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1049号)。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8.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补遗书、澄清函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招 标 人:武汉市蔡甸区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