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沿海北线慈东段(主2#路灵峰浦至方凇线)沥青路面工程招标

1、工程地址:慈东工业区
工程名称:沿海北线慈东段(主2#路灵峰浦至方凇线)沥青路面工程
项目立项:慈发改投[2005]215号
2、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范常林   0574-63783011           
3、资金来源:  自筹   
工程造价:约4800万元  
4、工程规模:主2#路,全长3992.123米。
结构类型及层次:塘渣补填、水泥碎石稳定层、路面(沥青混凝土)、综合管线等。
5、工程类别:公路三级企业    工期要求:250天             
6、承包单位资质要求:浙江省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公路一级及以上项目经理一名[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项目负责人)。
安全员及质量员要求:质检员一名,安全员(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一名(专职安全员)。
7、质量要求:优良
8、标段:一个标段
9、发包方式:  包工包料   发包范围: 塘渣路基补填找平、路面(沥青混凝土)、配水管线管桥、综合管线等。        
10、投标保证金: 50万元 递交截止时间:2008年1 月30日下午4:00时前
11、报名时间:2008年1月24日至2008年1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除双休日)。
12、报名地点:慈溪市招标投标中心(慈溪市浒山街道海通路778号D5座2楼)。
13、投标单位凭《慈溪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或IC卡、《交易员证》,由交易员报名,并提供参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安全员、质量员名单。报名时同时发售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在慈溪市招标投标中心,价格200元/份。
14、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15、本次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资料:
(1)资格审查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下列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委托书、本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工作手册和三类人员考核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安全员三类人员考核证(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证书。
(2)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要求否则作废标处理,包括业绩、主要人员资历、设备、财务能力等强制性条件的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资质要求:浙江省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业绩要求(1、2两条须同时满足):
1、道路工程:2004年~2007年内成功完成过40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其中某一年内成功完成过单个工程10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
2、路面工程:2004年~2007年内成功完成过500千M2的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某一年内成功完成过单个200千M2的沥青混凝土路面。
业绩按质量签定报告、质量签定证书、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其他质量证明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备原件备查)。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一级,具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5年以上项目经理经历,及类似项目一个以上;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5年以上项目技术负责人经历,及类似项目一个以上;道路工程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路面工程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测量负责人1名,助工及以上职称;质量检验负责人1名,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有浙江省交通厅或同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质检员岗位证书;安全员1名,助工及以上职称,要求安全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与核准备案的安全员一致;试验负责人1名,助工及以上职称并有浙江省交通厅或同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员及以上岗位证书;财务负责人1名;机械负责人1名;计划统计负责人1名;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8年以上施工经验;道路工程技术负责人、路面工程技术负责人及质量检验负责人必须具有5年以上施工经验;其他人员必须具有3年以上相应工作岗位经验。(上述人员为每一个合同段的要求)
上述人员以职称证书、岗位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为准(投标人应备原件备查)。

主要设备及主要质量检测设备的要求:
1、路基排水工程:750L混凝土拌和机2台;1M3以上挖掘机4台(带破碎头)。
2、路面基层:400T/h以上粒料厂拌设备1套;粒料摊铺机2台,一次性摊铺宽度≥9米;自重20t以上振动压路机2台;25t以上振动压路机1台;自卸载重汽车20辆;路基清理风力灭火器10只;(试验检测设备要求满足合同段需求)。
3、路面面层:160T/h以上沥青拌和楼(进口)1套;自动找平沥青摊铺机铺宽>9米(进口)2台;20T以上两钢轮振动压路机(进口)2台;10t以上轮胎压路机1台;小型双钢轮振动压路机或手扶式振动压路机1台;自行式沥青洒布机1台;自卸载重汽车15辆;(试验检测设备要求满足合同段需求)
主要设备如进口沥青拌和楼、进口沥青摊铺机、进口两钢轮振动压路机应附发票及技术性能指标参数复印件。
财务能力的要求:
1、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应小于3000万元人民币;
2、用于申请本合同工程的营运资金(包括有适当凭证的现金、银行贷款和信用额度)不应小于250万元人民币;
3、投标申请人2004年度-2006年度年平均营业额不应小于1亿元人民币。
需附2004-2006年由省、市级独立于投标人的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及其他财务资料。(投标人应备原件备查)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或强制性条件要求的资格后审资料作为资格评审不通过。
(3)报名单位需对报名资料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出现如下情况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A、报到投标申请人名称时,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项目经理不在场或未带本人身份证;
B、未能当场即时提供前述第(1)款中列明的全部原件的;
C、未及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6、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不限定投标单位数量。
17、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8、投标报名单位不得有慈溪市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及公司注册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并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19、资格预审时按后报名先审查次序进行,报到投标申请人名称时,如项目经理及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不在场或未带有效证件,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0、投标保证金递交:本地投标单位以本单位开出的转帐支票或汇票形式、外地投标单位以本单位总公司(公司注册地银行)(分公司开出的一律不收)开出的汇票形式上交(必须实时清算,不收现金)退款时需带身份证。
收 款 人:慈溪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宁波慈溪支行
帐    号:7336210182600034034

招标代理联系人:应浙川
联系电话:0574-63898331
市招标投标中心报名联系人:余小姐  
联系电话:0574—63013127
财务联系人:胡小姐  
联系电话:0574—63034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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