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城南路(外环路-恒美学校)沥青加铺改造工程招标
工程名称:城南路(外环路-恒美学校)沥青加铺改造工程 
工程地址:城南路 
建设单位:中山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联 系 人:杨晓宇 
联系电话:8325633 
建设标准:合格
投标内容:道路沥青加铺改造工程 
工期要求:30个日历天 

工程项目
总投资:950(万元) 
招标部分造价:950(万元)
资金来源构成:政府投资100% 集体自筹0% 私人0% 外资0%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报名起止日期:2007-12-20 至2007-12-28 16:00 
设计单位:中山市规划设计院 
发标日期:2008-1-2 16:00:00

招标条件:
1、具有三级(含三级)以上市政公用施工或公路工程施工资质的企业,工商机关年审合格的企业,(三级企业须有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场证);
2、具有沥青路面施工机械设备的企业(要求具备沥青砼路面施工机械且距离施工现场60公里范围内拥有沥青拌和设备,没有沥青拌和设备的企业可与具有相应能力的沥青拌和设备的企业合作,须提供合作意向书;沥青拌和设备生产能力在120吨/小时以上,具有12米摊铺机1台或6米摊铺机2台及配套的碾压设备);
3、项目经理:要求市政、公路、路桥、道桥、桥隧、桥涵、公路与城市道路专业三级或三级以上项目经理(报名拟用的项目经理与招标文件中的一致);
4、技术负责人:要求与以上项目经理要求专业一样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5、提供各银行开具的投标保函(金额为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有效期为2007年12月20日至2008年2月20日),并须在报名时将保函原件交至市交易中心,逾期作弃权处理;有效期满投标人自行到市交易中心领回保函原件;
6、符合以上条件的报名单位全部入围,如备查资料符合性审查通过的单位超过12家时,将通过随机方式选择12家投标单位参加开标评标,如报名单位不足5家或开标时投标单位不足3家,重新招标;
报名地点 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所需资料:
1、填写《承包单位投标报名申请表》。
2、已办理《承包企业进场证》的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工程须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报名,外市企业已办理进场证的允许中山分公司负责人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总公司授权授章书和法人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
5、项目经理证书和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银行开具的保函原件及复印件。
8、报名要求的沥青路面施工机械设备证明资料(包括发票的清晰复印件、沥青拌和设备的停放地点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和合作意向书。
注:上述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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