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明高速公路西樵至更楼段由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投资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依法组建的佛山四航广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列入广东省基本建设计划,广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以粤计基[2004]38号文批准了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意建设本项目,目前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本项目工程建设所需的沥青采购面向国内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招标范围 广明高速公路西樵至更楼段起点位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大岗村,终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更楼镇白石村,路线全长42.069公里。路面结构型式为 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6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8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 。广明高速公路西樵至更楼段施工所需的沥青定为1个标段,包括以下规格材料及估计数量: 供应标段 材料名称 单位 暂定供应数量 LQ170号 A级道路石油沥青 吨 38000
二、投标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包含本次招标货物生产或销售业务的独立法人。 2、非生产厂家的申请人,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如果生产厂家自身参加投标,不能再对供应商进行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果生产厂家自身不参加投标,只可对一个供应商进行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 3、申请人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4、拟投标货物的生产厂家具有完善的质量认证体系,生产厂家必须获得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5、申请人具备承接本项目的经营能力:要求在距离项目现场500公里内,具有4万吨以上的中转存储能力(自有或租借均可,但必须提供产权或租赁证明),具有足够的运输能力;财务能力良好; 6、申请人近三年内(2004年至今),在国内具有单项供货合同在20000吨以上的高速公路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供应业绩,且信誉良好; 7、申请人拟用于本项目的道路石油沥青各项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标准,检测报告必须为交通部认定的综合甲级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检测报告,检测时间不得早于2007年 7月 1 日。 8、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材料质量问题。 9、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个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先报名的申请人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10、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先报名的申请人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
三、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申请人可提出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四、报名资料 1、申请人报名时必须出具下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与原件相符”。 (1)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 (2)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认证书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4)非生产厂家的申请人,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按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规定格式,可在该网站下载使用);申请人须在报名前办理好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企业IC卡。
五、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07年 12 月 4 日~ 5 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00~4:00时(北京时间)。《资格预审文件》每申请人限购一套,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六、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地址: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333号1楼)。
七、各单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经密封后必须于2007年 12 月 19 日9∶00~11∶30时(北京时间)送至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并办理好递交手续,逾期送达或未予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招标人:佛山四航广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 苏经理 电 话: 0757-86145523 传 真: 0757-86145513
招标代理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6楼E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20-87575800转806 传 真:020-87578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