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青神县青衣大道西段道路路面工程施工招标

1、青神县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青神县青衣大道西段道路路面工程经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青发改[2007]65号文核准招标。乐山市宏业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招标项目施工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本项目施工承包人。

2、本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青衣大道西段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建设,长914米,宽36米,沥青混凝土厚度为6厘米。
2.2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及银行贷款
2.3建设地点:青神县城区 
2.4要求工期:2008年1月完工
2.5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法人。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投标联合体的投标申请。

4、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内容,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投标人可从乐山市宏业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乐山市中心城区护国寺巷42号)处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参考资料,时间为2007年11月26日至2007年11月30日,北京时间9:00 至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参考资料时,投标人应提交下列证件的原件(原件验审后退还)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鲜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取费证;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身份证、贰级及其以上资格证、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劳动合同和在本企业工作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证、高级技术职称证及劳动合同和在本企业工作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的岗位资格证及劳动合同和在本企业工作半年以上的社保证明(其中安全员还应提交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2004年以来已完类似工程200万元以上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不少于2个项目);由企业基本帐户银行出具的2007年11月份的不少于150万元企业流动资金的资金证明;《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仅限于省外企业);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参考资料授权代理人(由项目经理担任)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7、招标文件每份150元,图纸及资料费另计。

8、投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肆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7年12月18日 14时00 分,提交到青神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青神县建设路28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本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青神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青神县国土资源局
办公地址:青神县城区半边街19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33-8861244

招标代理机构:乐山市宏业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乐山市中心城区护国寺巷42号
邮政编码:614000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33)2125584  
传    真:(0833)211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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