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碧映路(赤岗南路~江海大道)沥青路面及人行道工程招标公告 |
来源:中国工程招标网 发布日期:200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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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穗发改城[2007]37号文批准,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和市政局现对碧映路(赤岗南路~江海大道)沥青路面及人行道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碧映路(赤岗南路~江海大道)沥青路面及人行道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和市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碧映路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碧映路(赤岗南路~江海大道)长500多米的沥青摊铺及人行道铺设工程 五、预计发包价:357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07年11月19日----2007年11月20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00--4:00。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五、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