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路、水潭路、交通路、华-路圆盘路面摊铺沥青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1、五华县建设局负责发包的华-路、水潭路、交通路、华-路圆盘路面摊铺沥青工程项目,已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发改[2007]25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工程项目概况:
2.1工程规模:面积约34329.35平方米,投资额397.66万元;
计价依据:《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7年广东材价第14期及梅州工程造价信息;
2.2招标范围:机动车道摊铺沥青路面;
2.3资金来源:县财政拨款;
2.4工程地点:水寨镇范围内;
2.5建设工期:开工日期 2007年12月(具体开工按业主要求进行);竣工日期:2008年1月10日,如前期项目造成的工期延误本工程工期相应延长;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 。

3、投标人须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单位以资质证书为准,不得挂靠)须具有相应专业三级或以上资质(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记录)。

5、业绩条件或其他要求:
5.1路面沥青砼必须由有热沥青搅拌站(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生产率50t/h以上)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沥青砼,必须具备一次摊铺宽度7.5米以上的沥青砼摊铺机,2台以上的双钢轮压路机,一台沥青洒布车。以上设备须在梅州市范围内,接受业主考察。
5.2提供近五年内在梅州市范围内类似工程业绩的原件证明材料。
5.3各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县城范围内搅拌站的选址地点供业主考察。中标企业应在县城范围内建立搅拌站。

6、凡具备承担该项目能力并具备上述条件的梅州市范围内注册的施工单位(含已在梅州市范围内办理备案手续的外地企业),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原件核验后退回)、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投标申请书。

7、报名时间:2007年11月8日8:30~11:30时(报名地点: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07年11月9日至2007年11月12日对报名企业的设备和搅拌场地进行考察。2007年11月13日15:00时审查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结果将网上公告。

8、合格投标人于2007年11月14日9:00~11:30时到五华县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4日9:30时前,提交到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将被拒绝。2007年12月4日9:30时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应准时参加。

10、正式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万元。
 
招标人(盖章):五华县建设局
办公地址: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71号
联 系 人:钟定云
联系电话:0753-4438786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五华县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71号
联 系 人:赖崇宾
联系电话:0753-4430323

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71号
联 系 人:曾永辉
联系电话:0753-44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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