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连江县X132县道蓼沿段破损沥青路面改造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修建,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的实施和完成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 2.1本项目招标分为C2、C32个合同段,各合同段独立招标。第C2合同段由K10+927.255至K14+676;第C3合同段由K14+676至K20+550。各投标人可对一个或两个合同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合同段。 2.2工程建设地点详见施工图纸; 2.3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施工交通方便,施工条件已具备; 2.4总工期:2008年1月15日前完工; 2.5工程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标准; 2.6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
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为2007年10月12日至2007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恕不接待。出售地点为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建设局多功能厅二楼)。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需出示任何证明,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含图纸)每份8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并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三级或以上项目经理资质(须经年检合格,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且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4.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本《专用本》的评标细则,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本招标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评标办法。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所投合同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合同段C2为人民币六万元,合同段C3为人民币十万元。
7.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1月5日1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局多功能厅二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30小时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招 标 人:连江县蓼沿乡政府 邮政编码:350504 电 话:13950436495 联 系 人:林友玉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50001 地 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电大厦13层 电 话:8760255387560944 传 真:87537741 联 系 人:叶先生李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