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鹤岗至大连高速公路通化至新开岭(吉辽界)段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
来源: 发布日期:200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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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编 号:jl20080920 所 属 行 业:交通运输、铁路轨道工程、工程监理 标 讯 类 别:国内招标信息 资 金 来 源:其它 所 属 地 区:吉林省 招 标 公 告 内 容: 1. 鹤岗至大连高速公路通化至新开岭(吉辽界)段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并已列入吉林省基本建设计划。经有关部门批准,决定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拟建规模及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范围:
3. 预计工期:2008年10月20日至2011年9月30日。阶段性工期:土石方工程、中小桥、涵洞工期:2009年10月31日前完成;隧道、大桥、高架桥工期:2010年10月31日前完成;路面垫层、底基层、基层、路面面层工期:2010年5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前完成;防护、排水、环保绿化及其它工程工期:2011年8月31日前完成。 (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4. 资格条件和监理经验要求: 5.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于2008年9月27日~10月10日(公休日除外)每日的8:30~11:00、13:00~16:00,持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制件,到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6楼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每个合同段收取成本费人民币3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7. 本监理项目不允许分包。 8. 每个投标人可对上述1至3个合同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在1个合同段中标。 9. 投标人必须于2008年10月17日9:30时之前,将投标文件送交至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6楼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递交窗口。过时将不予接受。 10.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招 标 人: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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