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银高速部分路段通行费下调33%

记者从青岛市高速公路管理处获悉,2008年9月3日6时起,青(岛)银(川)高速公路青岛部分路段通行费下调33%。

按规定,青银高速公路青岛境内的高新区、李村、夏庄、城阳北、城阳南5个收费站之间行驶的车辆,通行费将不再区分车型,均下调为10元/车次。但超限超载车辆仍将按原标准实施吨公里计重收费。之前,小轿车通行上述5个站点需要缴纳15元的通行费(大车根据车型收费)。

据了解,根据青岛站点统计,目前青银高速公路每天的车流量在1.7万辆左右。此前,青岛已有人大代表多次提议取消青银高速市内段的收费。此次降低通行费之后,青岛市区到青岛机场的成本将大幅降低,对青岛部分道路的车量也将起到分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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