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栖霞区建设局 建设项目 和燕路出新工程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宁建综字(2008)342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 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路面沥青砼摊铺 2、工程地点:北起太新路,南至红山动物园东门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市政公用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1100万元 8、招标内容:城市道路;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路面沥青砼摊铺 10、工程规模:长度:5250.89 m;宽度:45 m。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经理证叁级或者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08年9月4日至2008年9月10日止,上午08:30 分至11:30 分;下午02:00 分至05:00 分,在 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 处受理报名,最后一天可在 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路183号2楼报名处) 受理报名。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在指定地点报名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并且已经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销号手续;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类似工程”是指200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路面沥青砼道路工程 (2)企业承担的工程获省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等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开标时,本工程各投标人的报名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 3.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4.本工程如设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5.资格预审过程中涉及到本市的企业荣誉.业绩方面的情况,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的业绩为准(该部分业绩材料企业可不再提供原件); 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08-9-4 8:30 到 2008-9-10 17:00 为止 本公告为第 2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栖霞区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广州路183 代理机构邮编:210024 代理机构传真:83731796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蓓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7016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