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发大道道路(戴庄路—解放路)改造工程沥青砼面层施工的招标公告

1、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的城南新区开发大道道路改造工程(戴庄路—解放路)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沥青混凝土路面面层施工的投标报名。

2 、盐城市亭湖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
(2)工程规模:沥青混凝土约33670T。
(3)招标范围:开发大道改造工程两个标段所需沥青混凝土路面面层施工,工程量约为细粒式(AC-13)428m3、中粒式(AC-16、AC-20)3328m3、粗粒式(AC-25)7720m3,细粒式掺纤维2828m3,具体以实际施工工程量为准。
(4)计划供应时间:2008年9月15日(服从招标人建设工期要求)。

4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条件:
(l)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市政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路面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选派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职工,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市政总承包施工单位具备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注册证书;公路路面工程施工单位应提供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注册证书,资格预审合格的项目经理投标时不允许更换。
(3)资格预审合格的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资格(质)手续原件放入一号标书的封袋内,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如未递交者,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5、本项目资格预审全数入围的办法。

6、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7、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工程投标报名的申请人,到盐城市亭湖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报名授权委托书”和“资格预审文件”格式,并于2008 年8月28日15:30 时至2008年9月4日15:30 时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将下列资料按规定装入“投标报名资料袋”中,投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三楼)“建设工程二号投标报名箱”中。除本公告特殊约定外,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资料任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授权委托书。(2)资格预审文件,一式三份。(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经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的资质证书(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5)项目经理证书(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注册证书;三级施工资质的项目经理须提供项目经理岗位聘用证书)原件及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6)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人员(至少3人)2007年以来由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单据原件和与本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原件。
上述资料除按要求提供原件外,均需至少提供3份复印件并装订在资格预审文件后。

10、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告知投标申请人领取《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或《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方可领取本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
11、授权委托书及《资格预审文件》格式请各投标申请人到盐城市亭湖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领取。
12、资格审查结束后工程项目实施前的整个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人有可能对投标人逐一进行核实、了解相关情况;如发现挂靠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或提供的情况不真实的,招标人仍有权取消其投标和中标资格,并视实际情况没收部分或全部投标保证金。
13、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4、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为0515-83080019,盐城市建设局招标办公室电话为0515-88587313。
 

招标人名称: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联 系 人:唐 春                 
联系电话:0515-86660033      
地    址:盐城市开元路新都花园南门

代理机构名称:盐城市亭湖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传
联系电话:0515-88239126
地    址:盐城市海龙北路海龙大厦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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