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塘河绿地工程项目园路沥青路面工程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的盐塘河绿地项目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盐发改审[2007]27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就该项目园路沥青路面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承包人。

二、盐城市水木华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盐塘河绿地项目园路沥青路面工程
2、工程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盐塘河绿地内;
3、工程规模:路长1500m,宽3.6m,路面粗粒厚6cm,细粒厚3cm,总投资约100万元人民币;
4、要求工期:计划2008年9月开工,具体服从项目建设工期要求。
5、质量标准: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发包范围:沥青路面工程施工,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有效书面文件为准。

四、1、本招标工程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园路沥青路面工程施工。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申请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市政公用专业的建造师 (项目经理),具有叁级及以上相应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拟投标报名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项目经理投标时不允许更换。
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项目经理投标时应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三级项目经理投标时应提供项目经理岗位聘用证书。
3、资格预审合格的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资格(质)手续原件放入一号标书封袋内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如未递交者,其标书作无效标书处理。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六、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办法确定潜在的合格投标申请人

七、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请申请人于2008年8月27日8:30时至2008年9月3日17:00时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至盐城市水木华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盐城市毓龙东路37号1—203,联系电话:0515-88215260  13770189428  13505107916;网址:yaya8299@163.com )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九、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后审不合格。
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515-83080019
盐城市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0515-88587313
招 标 人名称: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代理机构名称:盐城市水木华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唐  春                     
联系电话:0515-86660033             
地    址:盐城市开元路新都花园南门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  宏
联系电话:0515-88215260  13770189428
地    址:毓龙东路37号1—2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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