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湘高速公路彭水至武隆项目岩溶水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
来源:重庆交通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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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渝湘高速公路彭水至武隆公路项目(简称“彭武路”)经交公路发[2005]66号 文批准建设,并已列入重庆市基本建设计划。所需建设资金来源于国家补助、地方自筹、银行贷款。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东南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决定对以上项目的岩溶水整治工程(合同号:C-XSD )进行第二次国内公开招标。 2.所在公路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该工程所处区域自然区划为V2区,属四川盆地中湿、干燥型。沿线地势起伏较大,沟壑发育,降雨丰富且集中。 本路段为山岭区高速公路,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主线整体式路基全宽24.5m,分离式路基全宽12.25米,互通匝道路基宽分别为15.5m、12m和8.5m,桥面与路基同宽,路面类型为沥青砼路面。全长64.501公里。本招标工程为原土建工程C6/C8/C22合同段的岩溶水整治工程。 3.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总承包一级,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信誉良好,人员和资金方面均能满足执行本工程要求的施工企业均可前来参加本项目投标。 4.合同段划分及预计工期:
5. 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人代表签发的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于2008年08月25日至29日9:0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到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东南分公司(重庆市南坪南兴路64号万凯新都会B栋8楼)购买招标文件(节假日除外)。资格后审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6.对于在重庆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评比中多次排名落后的施工单位,招标人拒绝其申请。 7. 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担保采用现金担保方式,请于2008年09月17日15:00 时之前之前,将每合同段金额为人民币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向招标人规定的开户行和帐户汇入规定的担保金额。 8.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应派相关人员参加,交通及食宿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9.投标文件提交的开始时间为2008年09月18日9:00时;截止时间为2008年09月18日10:30 时,提交地点为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东南分公司(重庆市南坪南兴路64号万凯新都会B栋8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开标时间:2008年09月18日10:30 时;开标地点: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东南分公司(重庆市南坪南兴路64号万凯新都会B栋8楼)。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费用自理. 11.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在同一标段投标。凡投资参股招标项目或承担招标项目代建工作的法人单位不得申请该项目的投标。 招标人: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东南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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