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连霍国道主干线(GZ45)宝(鸡)天(水)高速公路牛背至天水段工程项目已经国家发改委和交通部批准修建,建设单位为甘肃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本次招标内容为路面用SBS(I-C型)改性沥青及AH-90#道路石油沥青供应、运输至工地及与其相关的一切服务,招标人为宝天高速公路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单位派出机构)与路面施工单位联合组成的宝天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沥青采购招标小组,资金来源为路面施工工程款。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凡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均可购买招标文件。
2.连霍国道主干线(GZ45)宝(鸡)天(水)高速公路牛背至天水段起于甘陕两省分界处的牛背,终点是甘肃省第二大城市天水市的甘泉镇,全长91.114公里。本次沥青招标采购分一个合同段,主要材料数量:SBS改性沥青25471吨(计划供货日期: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7月31日),AH-90#道路石油沥青6712吨(计划供货日期:2008年9月30日至2009年7月31日)。具体见下:
沥青标段 |
路面标段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BTLQ |
BTLM1 |
SBS 改性沥青 |
吨 |
7578 |
AH-90# 道路石油沥青 |
吨 |
1574 |
BTLM2 |
SBS 改性沥青 |
吨 |
17893 |
AH-90# 道路石油沥青 |
吨 |
5138 |
3.资质要求和相关规定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小于500万元的沥青生产厂家或供应代理商,且有同类项目工作经验和业绩,曾经承担的高等级公路沥青供应业绩、信誉良好,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代理商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代理手续和有效证明。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人必须独立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请满足要求且有兴趣的投标单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套请于2008年8月29日~2008年9月3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00时(北京时间)在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兴陇路建设银行综合楼三楼宝天项目办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收费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00)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以采取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银行电汇方式提交。
6.投标人请自行前往工程现场考察。
7.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08年9月17日08:30至10:30时 (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送达招标人处;招标人定于2008年9月17日10:30时(北京时间)在下述地址开标:宝天项目办三楼会议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人:宝天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沥青采购招标小组 地 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兴陇路建设银行综合楼三楼 邮 编:741020 联系人:柏 文 电 话:(0938)2726792 传 真:(0938)2734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