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京珠高速公路第二期路面改造养护专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湖北京珠高速公路第二期路面改造养护专项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列入了2008年养护计划。所需建设资金来源于政府投资。

2.受湖北省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现就湖北京珠高速公路第二期路面改造养护专项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京珠段(全力-汉江桥)(K156+900-K144+300)、沪蓉段(全力-永安)(K64+800-K73+230)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招标。

凡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具备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资质,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项目施工经验、并在设备、人员和资金等方面均能满足执行本工程要求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本次投标。

3.本次招标的工程内容共分为两个合同段。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可选择对一个或多个合同段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一个合同段。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具体合同段划分见下表。

合同段

里程桩号

主要工程内容

1

京珠段(全力-汉江桥)(K156+900-K144+300)

处治路面裂缝、车辙等病害,加铺沥青混凝土

2

沪蓉段(全力-永安)(K64+800-K73+230)

注:计划开工日期为2008年9月,工期2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同一合同段的投标。若出现上述关联企业、母子公司报名情况,则以先报名的为准,各单位报名前务必做好内部协调工作,否则只允许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在前的投标人最终通过评审。

5.有兴趣的投标人可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于2008年8月14日至2008年8月20日9:00~11:30和14:30~16: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办事处(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宝丰路1号湖北商务大楼1410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合同段每套售价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对多个合同段提出报名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合同段的招标文件,并且对所申请的合同段不得调整。

6.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标前会议和现场考察。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对施工现场进行考察,招标人将予以支持协助,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7.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递交40万元/合同段的投标保证金。若同时对多个合同段投标,投标人应分别提交各合同段的投标保证金。

8.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3日10:00时,投标文件必须于2008年9月3日9:00~10:00时递交至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8号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联系电话:027-87301229)。招标人定于2008年9月3日10:00时在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出席,否则将视其默认开标结果。

招 标 人:湖北省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
地    址:武汉市沌口开发区全力村特一号
联 系 人:杨继军
电    话:027-83450737
传    真:027-83450735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宝丰路1号湖北商务大楼1410室
邮    编:430033
联 系 人:刘涛  王艺秋  曾振伟 
电    话:027-83602873转0、8022、8006、8020
传    真:027-83609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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