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X133线贵安至山仔段破损沥青路面改建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江县X133线贵安至山仔段破损沥青路面改建工程已由 福州市交通局(榕交建[2008]14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江县潘渡乡人民政府,招标人为连江县潘渡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1招标范围:沥青路面改建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并参考施工图纸);
2.1.2招标规模:路基改建全长7094.28米;工程投资额:约400万元;
2.1.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拨款;
2.1.4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具备开工条件;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X133线贵安至山仔段;
2.3工期:9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市政公用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并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员工,具备二级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其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5)凡未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拟派驻项目管理班子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且承诺在工程中标后到位。
(6)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闽交建[2007]89号文件规定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情形;
(7)根据榕建筑[2007]92号文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应未在福州市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8)投标人未被列入福建省交通厅信用管理档案中的C、D类施工企业名单;
(9)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2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连江县莲荷东路连江县建设局)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08年8月4日至2008年8月8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 时30分至16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图纸每套售价为¥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19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其它需说明的情况: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江县潘渡乡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连江县潘渡乡人民政府办公楼
邮政编码:350500
联系电话:13705966717  
传    真:26291102
联 系 人: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七楼      
邮政编码:350001
联系电话:0591-87877600、87876028转619或616   
传    真:0591-87877519
联 系 人:小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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