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青羊区光华新区E线沥青路面(基层部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新区E线沥青路面(基层部分)工程己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成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实施青羊区光华新区E线道路工程项目建设书的批复》(成发改投资[2007]21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由项目业主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筹集。招标人为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新区E线沥青路面(基层部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成都市青羊区苏坡乡万家湾村7、8组红线范围内,E线道路全长约1252米,宽25米。计划工期10个日历天。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桩号为05+86~12+06的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新区E线沥青路面(基层部分)工程施工。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3.1.1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1.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有壹级项目经理资质(或壹级全国注册建造师资格)(需注册在本单位),市政或公路专业;
3.1.3投标人应具有自有以下设备:沥青摊铺设施、沥青拌和场(至少自行具有12m及以上摊铺机一台,双钢轮12吨及以上压路机一套,9轮及以上胶轮压路机一套,1500型及以上拌和设备每小时不低于120吨的沥青拌和量,乳化沥青洒布设备。)
3.1.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5省外企业必须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和《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投标登记介绍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6月16日至2008年6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鼓楼南街117号A座14层)持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如为外省企业,还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和《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投标登记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8年7月7日10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八宝街111号成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瑞联路167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28)81701257
传  真:(028)81708750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鼓楼南街117号世贸中心A座14层
联系人:文女士
电  话:(028)86610077
传  真:(028)86619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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