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绕城公路西南段及茅台公路道路石油沥青招标 | |||||||||||||||
来源:中国工程招标网 发布日期:2008-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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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省贵阳绕城公路西南段由交通部以交公路发 [2006]119 号文批复初步设计;白腊坎至茅台公路项目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建设[2006]910号文批复初步设计。项目业主为贵州省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和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决定对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最低评标价法进行。 2、合同段划分:
3、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石油沥青生产企业的代理商,如有投标意向,可由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本单位副总经理为代理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带原件核对)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于2008年6月6日至2008年6月1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4:00,到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收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可以参加多个合同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被授予一个合同段。 5、投标保证金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每个合同段50万元人民币,采用银行汇票或者现金支票的方式。 收款单位: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7、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30日上午11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 单位: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十七楼 8、招标人定于2008年6月30日上午11时00分在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十七楼公开开标,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出席。 招标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 266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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